第1216章 司法局長換人[第1頁/共3頁]
律管科長一被查,吳廣軍顯得很難堪,因為他之前啥也冇查出來,成果紀委倒是查出了這麼多的東西,他曉得後能不感到難堪嗎?不曉得的人必定以為他在包庇律管科長。
關曉凡如許考慮以後,就和齊鳴暗裡談了談這個事情,齊鳴一聽大為震驚,固然說他現在已經是正處級乾部了,但是想著弄副廳級乾部倒是一件很難的事情,如果關曉凡能幫上他的忙,那但是了不得的事情了,一走上副廳級帶領崗亭,這但是要上了一個台階了。
關曉凡與丁新橋做了密談,丁新橋現在越來越信賴他,同時也但願他分開以後,他在宜州市的影響力還在,也需求關曉凡如許的常委留在這裡,如果再把齊鳴給用起來,那麼對他來講將更加無益了。
固然這個事情找劉奇最好,但是那樣的話,劉奇還要假手於人,不成能直接發話要提誰,比較費事,不如由上麵向上麵保舉,隻要上麵不反對就行了。
實在世人也看出讓張良衛擔負市司法局局長,是關曉凡的決定,以是聽了張美玉的解釋以後,大師都冇有再說甚麼,張良衛擔負司法局長的決定便通過了,丁大勇在會上也冇說甚麼話,大抵一個司法局長他冇看在眼裡。
律管科長不但被雙規,並且還被移交了司法,關曉凡得知這個環境以後,天然是不會放過建立背麵典範的機遇,在全市政法體係做了一個通報,要責備市政法乾部要引覺得戒,千萬莫伸手,伸手必被捉。
很多人還真產生出這類設法,如果關曉凡曉得了,恐怕頓時就抓一個公檢法的典範給他們看看,把律管科長給查了,這不過是剛巧了,他冇有先查哪個政法部分的意義。
看到齊鳴很孔殷地想著能當上紀委書記,關曉凡想了一想,去找丁新橋先談一談這個事情。
過了有一個月,楊明就被調離了宜州市,大師心想著誰會接任市紀委書記,成果比及省委構造部派人來宣佈才發明是齊鳴。
在常委會上有常委提出張良衛剛擔負縣委副書記不久,現在又汲引正處級乾部是不是不當?張美玉就在會上做瞭解釋,張良衛擔負縣委副書記時候雖不長,但是副縣的時候比較長了,安排他出任市司法局長不違背乾部任免規定。
律管科長的事情一通報,全市的政法乾部便闡發著這裡的意向,這個律管科長是讓人給告收回來,那必然是獲咎人了,或者是太貪婪了,引發公憤了,要不如何會有人告發他?並且大師感覺司法局是一個冇有權力的單位,關曉凡一上來柿子先撿軟的捏,有本領弄個公檢法的人嚐嚐。
張美玉的行動很快,關曉凡與他談了,想把張良衛調到市司法局來擔負司法局長,張美玉同意了他的定見,是以安排張良衛出任市司法局長的建議案就提交到了常委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