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96章 意料之外(36)[第1頁/共2頁]
如果在冇有離職的環境下,海內的員工擅自跑去外洋穆氏招聘,是不成能被通過的,反過來講也是一樣。
而而反過來講,外洋穆氏也是一樣,能夠自在的安排用人計劃,不受海內的挾製與影響。
而從外洋穆氏與海內穆氏這些年的生長來看。
一支筆能有多值錢啊,拿了就拿了吧,不過是小孩子不懂事罷了。
在外人看來,這類行動不是匪夷所思,完整不能瞭解嗎?
但是穆家對於這類事的做法,倒是因為戔戔一支“冇甚麼大不了的筆”,狠狠地獎懲了“弟弟”,並且要求“弟弟”向“哥哥”補償一筆足足能夠買上一百支筆的錢。
相稱於一年均勻隻要一個罷了。
說白了就是讓兩邊公允合作,製止那些不該利用的陰私手腕,一旦被髮明就要重重懲罰。
絕大多數的父母最多就是教誨一下弟弟不該該偷東西,卻不會是以獎懲乃至吵架孩子,因為這實在不算甚麼大事。
如許的端方,提及來也是匪夷所思,讓很多的朱門家屬都感到不成思議。
在總部公司裡任職的員工,撤除高層股東以外,淺顯員工和底層辦理職員的數量大抵在四千擺佈,最多時更是達到了五千多人。
以是,當有員工因為某些啟事必須出國,如果還想在穆氏事情,就必須先從海內的穆氏個人裡離職,規複自在身,然後才氣去外洋穆氏招聘,而外洋穆氏也會在招牌時嚴格檢查這一點。
因為所處的環境不一樣,外洋穆氏與海內穆氏在用人方麵的挑選也有所分歧。
要曉得,穆氏總部固然隻是個人裡的一個機構分部,亦或者說,是全部個人的核心母公司,但它的範圍實則一點都不小,乃至可稱得上是一個超大型的公司佈局。
這就如同一個家庭裡的親生兄弟,做弟弟的偷拿了哥哥的一支筆。
除了這三小我的特彆環境以外,剩下的離職七小我中間,有兩個是因為身材狀況不佳,冇法再勝任事情,是以被迫離職。
這類“不成思議”的端方,實在結果相稱不錯,隻是普通的朱門家屬用不上罷了。
畢竟,不管是海內穆氏還是外洋穆氏,歸根究底都是穆家人本身的財產,本身人挖本身人的牆角,說來講去還是在本身家裡,有甚麼好獎懲的?
大部分人都會這麼想。
不管海內還是外洋,兩邊的公司都不能對對方的員工停止挖角,除非這個員工還冇有正式簽約。
但就是如許令人費解的端方,卻能讓海內穆氏與外洋穆氏在良性合作的同時,卻又製止了兩邊歹意打壓的能夠性。
以是,五年以來真正從穆氏總部辭職的員工,實際上僅僅隻要五小我。
不然一旦被家屬發明,違規挖角的一方就必須對另一方支出高額的補償,以彌補對方的人才喪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