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32章[第1頁/共2頁]

真是好笑啊……

如果兩小我冇有豪情,即便有了婚姻也不過是同床異夢,而如果兩小我相互相愛,就算冇有婚姻,不也一樣能過上普通的伉儷餬口嗎?

以是她挑選了分離。

再說了,外洋的婚姻法和海內還不一樣,海內是冇有結婚就不能生孩子,不然孩子長大了冇體例上學讀書,連戶口都上不了。

阿誰女人一開端也感覺挺好,和陳覆在一起餬口了三年,豪情一向很穩定,可就在統統人都覺得他們必定會結婚的時候,女人卻俄然提出了分離。

這不是挺好的嗎?

婚姻算甚麼?不過就是一張結婚證,一段法律乾係,又能證明甚麼?

但外洋可就冇這類端方了,未婚生子的男女一大堆,本身養不起還能申乞援助,冇甚麼後顧之憂。

女人卻點頭說不是,隻是她太冇有安然感了,陳複不肯跟她結婚,她就感覺本身抓不住這個男人,遲早有一天會落空他,與其到阿誰時候再來悔怨,倒不如趁著她現在還年青,快刀斬亂麻,她還能有機遇迴歸到普通的餬口裡。

陳複一向覺得這就是很誇姣的局麵了,可直到女人提出分離的時候,他才發明,本來他所覺得的“誇姣”,在對方眼裡竟然是“不普通”的……

說白了,就是女人但願有一個普通穩定的家庭,但陳複卻不能供應。

女人說完這話就拉著行李箱分開了,留下陳複一小我在他們同居的屋子裡,愣怔了很長時候。

在陳複看來,如果是他喜好的女人,對方也恰好喜好他,他們完整能夠像淺顯情侶一樣來往,約會也好同居也行,在一起餬口也能夠接管,乃至如果對方有要求,他也能在來往期間保持身心潔淨,不出軌不劈叉,儘到一個男朋友應有的職責。當然,對方必須也一樣。

在一起三年時候,一千多個日日夜夜,他們和普通伉儷一樣餬口,乃至比很多伉儷相處得更加和諧,向來冇有吵架爭論過。

除了冇有婚姻的捆綁,冇有一個法律承認的家庭乾係以外,陳複並不感覺本身和對方如許的相處形式和其他伉儷有甚麼辨彆。

恰好這兩樣東西,是陳複給不起,也不肯意給的。

在陳複看來是冇有的,以是他向來冇想過要結婚。

哪怕曾經趕上了真正喜好的女人,他所想的也不過是和對方一起餬口,普通同居,他對本身的女人向來不鄙吝,對方如果想生孩子他也同意,並且情願扶養,想要孩子跟媽咪姓也能接管,獨一的要求就是不結婚,不停止婚禮。

如果她真的感覺如許同居卻不結婚的乾係是不普通的,那麼一開端為甚麼不說?恰好拖到現在才提起?

他甘願在女人身上砸錢,揮金如土也無所謂,滿足女人統統的虛榮心和巴望,卻唯獨不肯意給她們婚姻和家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