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7章 互換節目富家女逆襲(16)[第1頁/共2頁]
呂騁:氣死小我,到底誰是導演?
呂騁有些堵塞,他就冇有見過如許的孩子。要出場費,還要詳細每個小時多少,是不是還得簽個條約才行?
呂騁咬牙:“你覺很多少合適?五十如何樣?”
家有家規,國有國法,承諾和他們拍攝,那也得有條約法。
呂騁:“那一百。”
千雁:“不如何樣。”
奸商,奸商的孩子更奸商!
千雁才懶得理睬,她感覺要少了,節目組可不止賺這麼一點,也真會找免費勞動力。而阿誰去程家餬口的周蘭蘭,也冇有出場費,在節目組看來,能將她弄去富人家餬口一個月,對她來講已經是榮幸。
也就蔣恒亮站的位置和他比較近,透著一些燈光,略微能看到他的臉。
千雁:還想有下次?
“好,都承諾你,明天太晚了,明天給你條約,電子版和紙質版都有,行了吧?”呂騁也有些上脾氣了,太難服侍了。
每天四個小時,就是四百。剩下時候也就二十幾天,不成能每天都拍攝,算下來最多開支也才幾千萬把塊罷了,這點錢對節目組來講不過是毛毛雨。
“那你們歸去吧,我要洗漱睡覺。”
千雁想了想說:“最好是能簽條約,如許對兩邊都能有束縛,你好我好大師好,白紙黑字纔有法律效應,免獲得最後扯皮。”
但是大部分都是淺顯孩子,又有多少人在見地了內裡的繁華,能恪守本心的呢?
她提出這些要求,不過是走普通法度,遵循這個天下端方來的,屬於根基流程。
脾氣堅固,恪守本心的村落孩子體味如許的餬口,或許對他們是鼓勵。
體係666看到這裡是忍不住感慨,宿主大人這是又通過胖胖小女人的影象學會新的詞語了吧。
千雁:“三百。”
隻尋求款項,不尋求胡想,比鹹魚還不如。
孟想想差點跳腳,這是去搶人嗎?還三百,一個小時,比她人為都高了好吧。
小小年紀這麼厚利,全部靈魂都被款項腐蝕,完整冇有精確的三觀。如果小孩子個個和她那樣,這個國度垮台了。
千雁感覺這些人很搞笑,要說奸商莫非不是他們?
“日結。”
“好,三百一個小時就三百一個小時。”呂騁已經在籌算,如果能收縮時候就收縮時候,隻要能拍攝到他但願看到的畫麵,那就成了,不必然非要拍夠四個小時。
下次簽約條約,他很多增加幾條,免得有這類一堆費事的,讓他們事情都展開不下去。
“給多少一個小時?”千雁問。
“我實在不貧乏那點。”千雁沉聲說,“你們不肯意,重新找小我,或者姑息拍,畢竟我們之間簽約的條約就是自在闡揚。我做我的事情,你們拍你們的。”
她過來拍攝,不也和他們簽約條約了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