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 疑點[第2頁/共3頁]
“如何,我說得不對?”衛奕見她一副想罵又罵不出聲的模樣忍俊不由。
衛奕心中一哂,的確,凶手如果長得如許凸起顯眼,倒費事了。
但是他很快又顛覆這兩種能夠。
凶手熟諳李家地形,熟諳李心儀的作息。
凶手能夠經心挑選作案時候,全麵考慮行凶東西,為安在殺人體例上如此不謹慎?
凶手明顯並非手腳有殘之人。
他思疑,這個熟人能夠並不但僅是“熟”那麼簡樸,另有能夠就是李家的人。
既然如此,第二個疑點又呈現了。
既然是大大人,非富即貴,口袋裡定是裝有很多銀子,加上一口氣買三十個酥餅的豪氣性子,和冤枉她後又以好菜接待的賠償心機,她若不抓住這個可貴的機遇敲兩下竹杠、占兩下便宜豈不愧為吳兆容的小姑子?
李心儀既然是坐著被害,也就是說她遇害時是復甦的。在門窗無缺的環境下,隻要熟人才氣悄無聲氣地進入房間,並趁李心儀不備將其殺死。
剛剛纔被本身的嫂嫂、鄰居、李家下人和他當堂冤枉,這邊轉眼就能放開胃口大吃大睡,她的統統反應隻能令他推出一個結論――她隻對本身是否被冤這件事感興趣,而對身邊的人如何看本身、說本身底子不介懷。一個壓根不介懷彆人如何看、如何說的人如何會因為口舌之爭殺人?
不對!
沈月然嘴角抽動,心中罵道,憑甚麼對我評頭論足,乾脆直接說我冇臉冇皮不就行了?!你是還我明淨還是藉機罵我呢,高傲狂!
此次犯法較著是有打算而來。
“冇有動機,冇有機遇,並且手腕也不對。”既然是拿她作餌,當然是以為此案另有真凶。不過,衛奕並不以為這麼一個簡樸的事理聰明的她還要多此一問,以是,他停動手中的筆,看向她。
“是很多,但你不會。”衛奕道。
凶殺毫不是一時髦起。
她頓了一頓,又道,“民女曾與李心儀爭論,大大人當時親眼瞥見,為何以為民女冇有動機?因為口舌之爭一時亂了心性打動殺人,如許的事並很多見。”
據仵作檢察死者屍斑發明李心儀並非躺在床榻上遇害,而是坐著被勒身後再被移屍到床上。
他始終感覺此中必然有甚麼是他冇有理順的,以是,詭異的勒痕成為第二個疑點。
李家隻要李老爺、李夫人和李心儀三人,其他滿是李家下人和偶爾出入的炭行工人。李老爺和李夫人當晚外出插手喜宴,冇有作案時候,更冇有動機。他將目光鎖定在了李家下人和炭行工人的身上。
衝突的動機則是第三個。
沈月然喝完碗中湯水,搬來一張小杌子,在離衛奕不遠不近的處所坐下了。
他以為不太能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