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4章 被害人與加害者[第1頁/共3頁]
查察院將此事遞交到了法院,法院采納了要求,但馮警長不斷念,又持續遞交申請,並彌補更多的調查質料,這纔給太日換來了一個緩刑的機遇。
當時太日十二歲的兒子說是他洗的衣服,他以為爸爸衣服上麵的血是雞血,因為之前他一向嚷著要吃炸雞,說必然是他爸爸殺雞時沾到的血跡。
第三名懷疑人叫做太日,有些特彆,四十來歲,智力有些題目。在案發後,有巴士司機目睹到他從凶案現場四周坐上巴士,身上另有可疑的血跡。
馮警長說當時賣力調查此案的人非常多,有人手腳不潔淨,偷換了懷疑犯的部分DNA線索,但是他本身停止調查獲得的線索和凶犯DNA,都有先見之明的停止了謹慎的保管,這才得以證明太日的明淨。也因為警局有人偷換證據,馮警官思疑,東井連環姦殺案之以是這麼長時候冇破獲,就是因為內部的敗北和證據的粉碎。
本來,太日在出獄時,被堅信他就是凶手的被害人老公給捅死了,就在馮警長和太日兒子的麵前。
因為他堅信,這是,刑警的任務!
但是,在太日被關押了三年後,法院下達了對太日履行極刑的文書。
當時辦案的民警將太日列為了頭號懷疑人,在他的屋內發明瞭沾有血跡被洗濯過的衣服,便將他拘繫歸案,還將他帶到凶案現場停止指認。
但是接下來再次產生的兩起案件申明,東井連環姦殺案的凶手,還冇有就逮,仍在持續犯案。
因而,馮警長以小我的名義,像查察院遞交了質料和陳述,給太日申請緩刑的機遇。
憶起這件事,馮警長顯得很難過,他說當時太日的兒子,堅稱是本身洗了父親那件帶血的衣服,不是他父親為了毀滅證據而為,常常一小我跑到警局來哭訴,但是底子冇有人理睬他。
因而越來越多的人信賴,太日就是真正的凶手,以是他被關起來後,纔會冇有再產生近似的案件。
法律構造如果存在腐敗行動,這將是多麼可駭的一件事情。但是,這類敗北在古今中外都冇法製止,以是纔會有冤假錯案產生。
馮警長當時因為太日的乾係,在警署被人伶仃了,但他還是儘最大的儘力,一邊查案,一邊想體例保住太日的性命。
東井連環姦殺案就像是一個龐大的玄色旋渦,牽涉出來了太多人。不過,勇氣過人的馮警長,一向穩穩的站在旋渦中間,想要通過公理的力量,遣散玄色旋渦,找到埋冇在此中的本相!
我讓英石將馮警長思疑的三個懷疑人質料拿給我看,此中兩名確切都是有強姦前科,是刑滿開釋的職員,現在春秋都在六十歲以上。不過他們都有此中一兩期案件事發時的不在現場證明,馮警長靈敏的發明,他們倆的不在場證明冇有重合,不解除二人瓜代犯案的能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