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8章 女人身穿淡色旗袍[第1頁/共3頁]
【我就是妖,不管你信不信我都是!】
“……”伊希婭歎口氣,這不是普通的吝嗇啊,還異化著濃厚的佔有慾。
【事情不是你看到的那樣,為甚麼不聽我的解釋?】
【你是我季雲霄明媒正娶的老婆,我不跟著你,跟著誰?】
“……”
能夠恍惚地看到男人身上穿戴一身軍官服,身材高大。
妖怪?
“是。”一向溫馨站在身後的查爾德聞聲走過來,低沉著嗓音道:“這是來自英國蘇格蘭的金毛尋回犬。是比較當代並很風行的狗的種類,是單獵犬。作為用來在獵捕野禽的尋回犬而培養出來的,泅水的續航力極佳。金毛尋回犬的奇特之處在於它討人喜好的脾氣,是屬於均勻、有力、活潑的一個犬種,特性是安定、身材各部位共同公道,腿既不太長也不笨拙,神采和睦,本性熱忱、機靈、自傲並且不怕生。金毛犬最早是一種尋回獵犬。現在大多作為導盲犬與寵物狗。對小孩子或者嬰兒非常和睦。金毛犬是位列天下犬種智商排行的第四名。”
【你在騙我,這世上如何會有妖怪?我從不信賴鬼神之說!】
【既然你有喜好的人,你我之間的婚約也就不做數了,就此彆過。】
“小傢夥……”伊希婭微皺起眉:“它還冇馳名字吧,要不大總裁給起一個。”
【是麼?】
一望無邊的黑洞裡,男人赤足走在冰冷的地板,麵前變幻出一副恍惚的氣象……
是夜,四周非常的沉寂,黑夜中,男人皺起眉頭――
固然看不清容顏,但聽他磁性的嗓音,也能夠判定出他絕對是一個可貴帥男人。
“對了,這隻狗是甚麼種類啊?”
“從體格和牙齒來辯白,應當是24歲,正值青年期間。”查爾德又道:“源自蘇格蘭的金毛尋回犬能夠流行世人,當然除了它一身金黃色的被毛吸引眾生外,同時也因它們天生溫馴的本性,令人對它愛不釋手。要追溯金毛尋回犬的汗青,大抵要穿越到1865年的時候,當時蘇格蘭風行打獵,是以擅於捕獵野活潑物的中型犬種就大受打獵家歡迎。”
恍惚間女人身穿淡色旗袍,緩緩轉過身材看向身後的男人。
【你真的信我?】
【……】
【我們結束了,你不必再跟著我。】
“……”
“接著說。”
“查爾德!”
“我想起來了。”查爾德盯著金毛尋回犬道:“前段時候賣力養犬的侍衛說,在狗群裡有一隻崇高金毛犬。那些獵犬見到它都怕得跪在地上,不會就是這隻吧!”
【我不信甚麼上天,我隻信你!】
【甚麼上一世?甚麼欠我的?你在說甚麼?】
【忘了我吧,或許冇有我你會過得很好,我欠你的也已經還清了。】
金毛尋回犬蹲在地上看著她,聞言叫了兩聲還吐著舌頭,伊希婭曉得它是喜好這個名字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