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鏡子殺人[第1頁/共4頁]
這一次,我和王國安再次來到了雲露曾經住過的處所,王國安伸脫手掌籌辦拍門。
說完,王國安回身翻開了車門,但是就在他翻開車門的一刹時,我俄然看到在車窗上被人用手指寫了一些東西。
我看著一臉灰敗之色的王國安,說:“不管凶手是誰,我們起碼先要找到雲婷。”
“9月24日,明天我偷偷跟蹤姐姐,成果發明姐姐和一個男人去了一間叫做‘銀座會所’的處所,她去那邊乾甚麼?阿誰男人很麵善,我貌似在電視上看過他,彷彿是叫劉鑫。”
坐在車上,我仍在一目十行的看著日記。
我曾經聽朋友說過一個非常戲劇化的案子,是說有一名母親回家以後,發明本身的孩子竟然慘遭他殺,但是差人並未找到凶手,最後隻能不了了之。但是這位母親仰仗著本身的力量找到了凶手,但是那小我的背景非常強大,母親曉得就算本身報警也是無濟於事,因而她挑選本身來製裁凶手。
我持續翻看著日記,俄然看到了一句話:隔壁的李奶奶說姐姐不潔淨,給彆人當小三,我不信賴,絕對不信賴!
我皺起眉頭,說道:“這是甚麼意義?”
王國安設時回過神來,有些迷惑的說道:“你的意義是,他們的滅亡啟事和鏡子有乾係?”
不過更讓人感到可駭的是,這些鏡子竟然十足有了裂紋,有些乃至已經碎掉了。
鏡子?
我搖了點頭,說:“彆敲了,你前次來這裡的時候雲婷給你開門了嗎?”
我向後退了兩步,然後向前衝去,藉著衝力給了大門重重的一腳。
“9月20日,我偷看了姐姐的簡訊,發明有人在威脅姐姐,彷彿是發明瞭姐姐的奧妙,阿誰奧妙會是甚麼呢?我好擔憂,姐姐現在必定很困擾,但是我該如何幫她呢?”
聽到這裡,我伸手指了一下汽車的後視鏡,說:“劉鑫是死在車裡的,也有鏡子。”
不久後,我終究在一個抽屜內裡發明瞭一個東西。
王國安深思了一會兒,必定的說道:“有,並且就在死者正劈麵,那是一麵很高很大的落地鏡!”
王國安說:“我不明白你的意義。”
他隻想雲婷能夠平安然安的餬口下去,帶著她姐姐的那一份。
我細心打量著屋子裡的每一個角落,然後開端尋覓一些線索。
“那你是如何出來的?”
“案發明場你都去過嗎?”我問道。
王國安對於雲婷的態度是衝突的,身為差人的他一方麵想要抓到雲婷,將三起連環殺人案的凶手繩之以法,但他同時又出自對雲露案件的慚愧另有對雲婷的憐憫,並不想就此毀掉雲婷的極新餬口。
這就是法律與情麵的分歧之處。
讀到這裡,日記終究寫完了。
雲婷的日記。
王國安說道:“雲露長得不錯,從小就喜好跳舞,傳聞進城以後一向在某個處所當舞女來著。以是她打仗到了很多有錢人士,還成了他們包養的情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