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2章 霸王協議[第1頁/共3頁]
晏雪成了貼身秘書,上麵另有小秘杜蓉和杜蘭。
秦笛將這件事叮嚀下去,百代公司經理周天麟不敢怠慢,當天便將阮玲玉叫過來,扣問她的婚姻狀況,對她跟唐季珊來往提出峻厲警告!
和談仳離時,阮玲玉包管今後每個月給張達民餬口用度一百元。
在唐季珊的引誘下,她與張達民辦理了仳離手續,帶著母親和養女,住進了唐季珊為其采辦的魔都新閘路沁園村三層小洋樓,也就是她今後的他殺之地
在香港碰到40歲的唐季珊後,對比奇蹟有成、溫文爾雅、善伺人意的唐季珊,阮玲玉更冇法忍耐張達民如許的丈夫。
但這很難滿足張達民的破鈔,他不竭開口要錢,阮玲玉自知理虧,又多次付出數百元的用度給張達民,而張達民要求的錢卻水漲船高,一次向她要五千元,唐季珊深為不滿,阮玲玉便回絕付出。
秦笛細心演算了一遍,得出大抵的結論:“阮玲玉屬於藝人,不屬於政治人物,她的存亡不影響汗青走向。她跟徐誌摩不一樣,徐誌摩和胡適代表資產階層,是左聯文誅筆伐的工具,也算是半個政治人物。阮玲玉隻是拍電影的女星罷了。”
張乃景看秦笛墮入久久的沉默,問道:“喂,你在想啥呢?”
“周先生,求你放我一馬。我好不輕易找到真愛,寧死也不肯放棄……”
更讓她煩惱的是,豔遇無數的唐季珊看上了一個小明星、“梁家四姐妹”中的梁賽珍,常常夜不歸宿。
阮玲玉一聽就哭了,她當初簽約的時候才16歲,那裡能想到這麼遠?
秦笛一麵喝茶,一麵回想汗青上的阮玲玉。
阮玲玉出身費事,母親在做油漆木料買賣的張姓富商家幫傭,供她就讀於魔都崇德女子中學。
1935年3月6日,魔都處所法院給阮玲玉發了傳票,要求她必須在3月9日出庭作證,申明原委。
阮玲玉他殺於1935年3月8日,如果拖到1936年底,她應當不會死了。
總而言之,這是一場悲劇。世人多將阮玲玉的他殺歸責於耐久欺詐、上法庭告狀她的前夫張達民,卻忽視了這場三角愛情的另一小我唐季珊。
當張達民墮入寬裕時,想起本身因為阮玲玉喪失了25萬元的遺產,現在卻被阮玲玉丟棄,更加惱火,因而便上法庭,告阮玲玉“撕毀婚契卷偷家財,並與彆人通姦”,要求阮玲玉補償他未曾獲得的那筆遺產。
1928年,張父歸天,給前三個兒子各留25萬元的遺產,隻給違逆的四兒子留了幾千元。
阮玲玉和他爭辯此事時,唐季珊竟脫手打她。產生衝突後,阮玲玉從片場拍戲深夜返來,唐季珊不準阮母開門,讓阮玲玉在內裡整整凍了一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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