繁體小說網 - 都市娛樂 - 日月永在 - 第一百零四章:加俸(下)

第一百零四章:加俸(下)[第4頁/共5頁]

太祖起自微末,幼年時,元末的官員橫征暴斂,敗北至極,極大毒害了底層百姓,這給太祖的內心留下了一個很卑劣的印象:天下的烏鴉普通黑!

“敢問陛下,這加俸,籌辦加多少?”

楊士奇翻得最狠,因為他之前是協辦學士,但當時候還冇有協辦學士銜,以是實際領的是翰林學政,從五品的年俸,不過才兩百石,現在一口氣翻了三十倍。

什物折俸臨時還不能廢,畢竟現銀稅收是多了,費錢的處所也多,現在還不能完整用現銀,不然,一年三千多萬石的糧食歲入,往那裡用?

奉天殿中頓時哭聲一片。

胥吏官差,處所視環境裁奪五十石至一百石區間。”

洪武二十七年,重新勘定的官員俸祿品級,九品官的年俸是六十石糧食加三十貫寶鈔,換算一下采辦力,一石糧食三百二十塊錢擺佈,這也就相稱於後代的兩萬塊錢。

百官也不曉得是裝的還是真情實感,有的乃至把頭都磕破了,“求陛下收回成命,臣等俸祿足以養家餬口,無需加俸。”

“藉著加俸的機遇,朕恰好加定一下內閣的品軼。”

但是賬不能這麼算啊,六十石糧食官員一年是吃不完,但家裡的餬口開消呢?

修一個天子陵,起碼破鈔建文朝一到兩年的歲入,這筆錢,能做多少事?

孝陵占地之廣,足稀有十萬平,如何也充足給他朱允炆騰個居住之空了。

朱允炆即位後,開放官方鹽、鐵、糧、布四市,來往四市之商,皆付商稅,但是官方其他行當的自主經商行動,是冇有商稅的。

從三品銜,年俸一千石加三百兩銀子。

朱允炆以目視不遠處陪侍禦前,賣力製定聖旨的翰林學子,後者忙提起筆來。

“商販,也是我大明子民,豈有無罪而妄加殛斃的事理,自本日起,我大明販子,無需再掛靠農、軍、匠之籍,查清戶籍,發放文牒,便是合法之民,普通經商,朝廷予以鼓勵,各地府縣應設商貿有司,用於辦理和核稽支出,訂立稅收。”

太祖在這一點上,對於官員過於刻薄,

正三品銜,年俸一千二百石加五百兩銀子。

一個縣官,身兼後代縣書記、縣長、公安局長、法院院長等一係列的身份,應當做的事,是操心全縣數萬人的生存,任務很大,事情很沉重,一個好的縣官,真的是鞠躬儘瘁,既然支出的多,理應獲得更高的報酬。

因為,大明冇有販子!

大明官製暫未竄改,五軍都督府十個擺佈都督,都是一品,宗人府擺佈兩個宗正也是一品,二品官,全部都城裡不知多少,加的太狠,朝廷開支上要多出一大截。

“朕即位這兩年,我大明的現銀支出越來越高,國庫也算充沛,加上朕又拔除了寶鈔,將來官員的俸祿,便以現銀加糧食的體例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