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二章 分贓(一)[第2頁/共3頁]
人有失手馬有失蹄,誰都不是上帝,誰能包管本身冇有個失利的時候,何需求搞得這麼殘暴呢?大師都是貴族嘛,往八代以內數一數,說不定還能攀上個親戚乾係,打打殺殺那都是意氣之爭,平常的時候當然還是以和為貴,說不定還能打出個友情來,逛逛親戚串串門甚麼的,豈不樂哉?
精確的來講,是色彩近似於黃金,但與其代價差了千百倍的……銅礦。
黃金在大天然中以遊離態存在,地球上任何一個處所都有它的蹤跡,隻不過這個數量嘛,1噸土能提取出0.2克就相稱不錯了。
疆場之上刀箭無眼,存亡隻能各安天命;但是疆場之下,留得一條命在比甚麼都首要,固然西方冇有‘留得青山在不怕冇柴燒’如許的鄙諺,不過人家也說過‘與其昂揚著頭顱上斷頭台,不如低下頭來挑選投降’。
何況在中世紀,投降又算不上是熱誠。
這就是法則的力量,在冇有能夠突破全部彆係的氣力之前,馬格努斯是不籌算,也不成能違背它的。
血緣高於統統。
然後,就是朋分戰利品的時候。
――是的,我明白,這世上再冇有比地盤更貴重的財產,具有地盤,就等因而具有了天下。但是地盤的財產需求人的勞作才氣揭示出來,而人……看看前麵吧,佈雷斯特伯爵僅僅殺了七小我,馬格努斯就肉痛的不得了啦!
但是這也從側麵考證了,中世紀,貴族領主之間的相互攻伐,究竟把歐羅巴的敷裕大地禍害成了甚麼樣!倘若真的是有上帝存在,請他白叟家在天上細心數一數,這片廣漠而肥饒的大陸,現在另有著兩千萬人嗎?
並且還默許他們把能帶走的財產都帶走了。
黃金!
即便是到了無可製止,必必要用流血才氣處理爭端的時候,也隻能流紅血人的血,至於藍血人的血,天然是越少越好。
或者說的更明白一點,分贓的時候。
這是戰役當中的潛法則,如許的法則,即便是靈魂穿越,半路削髮的馬格努斯也曉得的一清二楚,並且絕冇有違背它的心機。
這是大義的名分,馬格努斯打著科特這塊牌子,隨便在佈雷斯特搞風搞雨,任何人都冇法再插手。
一個過氣了的伯爵,早已冇資格再占用長篇大論,了局甚麼的都無所謂了。他在科特的手中,是死也好、活也好,全部天下都不會有人再體貼;說到底,一個新手村的守門BOSS,能獲得這麼多的戲份已經充足貳心對勁足,真正惹人諦視標還是是舞台之上冠冕堂皇的帝王將相,他們纔是配角。
因為它實在是太瘠薄了!瘠薄到除了地盤和魚以外,甚麼都冇有!
隻是可惜,伯爵大人做錯了挑選。
但是我也冇有扯謊不是。
從某種意義上說,伯爵大人真的是個梟雄,能進能退,能伸能屈,對甚麼狗屁‘名譽’更是不屑一顧,如許的仇敵,不死確切是個大威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