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章[第1頁/共5頁]
讀者“金槍點菊花”,灌溉營養液 +1
“傳聞魏淩雲會去。”
門外,夜色還是濃厚,大抵隻要寅正時分,新月雖已行到了天幕絕頂,卻遲遲不肯墜下,勉強披髮著星點光暈。山巒如同夜幕,重堆疊疊,把周遭掩的密實,伸手都一定能看清五指,唯有遠方幽深碧湖中映出一縷月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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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雁悄悄挑了下唇角:“拿到了。你那邊呢?”
哪怕損了自家莊嚴性命,也不肯愧對朋友。這纔是蕩子的賦性。
眉頭微微一皺,沈雁彎下腰,翻開了洞邊一塊山石,上麵的坑凹裡躺著一個小包、一紙血書。當初為了入穀,這些都是不能帶的,嚴漠就把東西藏在了此處。當時他仍存亡未卜,但是那人還是不肯拋棄這紙能證明他明淨的血書。
失了本命兵器,又被仇敵重創,這下連妖墨客都曉得,本日怕是要凶多吉少。但是那張醜臉上並冇有暴露半點怯懦,反而愈發猙獰起來,他把手中握著的啞哨再次塞入了口中,大聲吹起,隻要能拖住一時半刻,天然會有人來助戰。
心機狼籍,妖墨客又從袖中取出了啞哨,低低吹了起來,這是樓中配給的聯絡暗哨,吹響後能收回近似風聲的哨聲,用來聯絡部下再好不過。但是三遍哨聲吹完,也冇有半點反響,妖墨客噌的一下從地上竄了起來,如何能夠,四周起碼有三哨巡崗,就算折了一個半個,也不成能三人齊齊失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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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是一夜疇昔,妖墨客心中已是一片死灰。整整七日,他在這片山脈裡逗留瞭如此之久,卻仍未找到沈雁和那黑衣人的蹤跡。要說他們死在了山中某處,這幾日來他派出的人馬也未曾找到兩人屍身,反而發明瞭幾處被經心粉飾住了篝火殘跡。
沈雁是個男人,嚴漠並不喜好男人。但是看著這位比人間大多數男兒都要堅固勇敢的男人,在本身身下壓抑喘氣,伸展肢體的模樣,出乎料想的讓人意動。但是在這乖順背後,埋冇的仍就是無法和不甘,就連蕩子臉上的笑容都有了分歧。
眺望著那瀲灩湖水,嚴漠眉間不經意的皺了一皺,想起幾日前的風景。當時他懷中抱著的人已經渾身冰冷,手臂虛垂在身側,連鼻息、脈搏都弱不成聞,脆弱的彷彿一放手就會落入閻君手中。嚴漠此生不是冇碰到過如許的重傷,但是能讓他伸出援手的,卻實在寥寥無幾。亂世當中,性命就如同草芥,個個都要愛惜,怕是連本身都要折了出來,以是他寧肯去衝陣殺敵,也不會為一人道命破鈔莫大力量。隻因,不值。
“被送歸去療傷了嗎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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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這麼多天疇昔了,摘星樓還未放棄?”
“冇錯,他是保人,不但會去,還跟我打了個小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