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.第18章 神勇[第2頁/共4頁]
張母報仇心切,卻不管陳旭如何英勇,大聲喊道:“殺陳旭狗賊者,賞錢50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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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箭射出,其他六位騎士的頭盔回聲而落。
看著血肉恍惚的壯漢,他們心中驚駭,發展十幾步,不敢再上前。
雖說隻需半晌,郡國兵就能趕到,但是卻再也冇有人能夠鼓起勇氣,前去禁止陳旭。
何如守城門的幾個士卒,早已被陳旭嚇住,如何敢攔他的來路,如果陳旭憤怒,恐怕他們幾人道命不保。
城內街道狹小,八騎當中,隻要兩騎正麵衝鋒,其他六騎從兩翼包抄。
取來大弓,將弓弦拉滿,一箭射去,箭矢如流星趕月般,穿透張母胸膛,還帶著她飛出幾米遠才落地。
陳旭所用強弓他們如何不知?就連吳豐也隻能拉滿弓四次,這還是在不能包管準頭的環境之下。
張母身邊,此時十幾個保護手拿兵刃,害怕的看著陳旭。
為了名聲,殺人需求有藉口,以是陳旭纔在開殺戒之前大喊一聲,一來,表示本身並非濫殺之;二來,能夠在心機上給張家家奴壓力。
其他幾人也是大聲號令,敏捷將拒馬搬到城門口,倒是冇有想到,殺人犯已經逃脫,還搬拒馬又有何用?
守城士卒見不消禁止陳旭,心中暗喜,嘴上卻大聲喊道:“快搬拒馬,休要走了賊人。”
吳豐的長槍有三米多,陳旭拿在手中感受略輕,目睹正麵衝鋒的兩騎,挺著騎槍,一左一右向他刺來。
陳旭單人獨騎,立馬橫槍,卻讓世人感到莫大壓力。
“張家父子、兵曹掾史吳豐,相互勾搭,橫行鄉裡,吾殺此三人,為義也。你等既為帝國士卒,與我無冤無仇,若取爾等性命,某於心不忍,特留爾等一命,莫要再來膠葛。”
“張家嘍囉,害民虎倀,殺之何妨?”
‘斬草不除根,東風吹又生’的事理,陳旭明白,莫說張母剛纔放言,說要抨擊陳家村,哪怕她現在啞忍不發,陳旭也不會留下此人。
漢朝一石相稱於現在53斤,若要用一石強弓連發六箭,雙臂起碼要有200斤力量。
陳旭大喝一聲,縱馬挺槍,殺向張家家奴。
陳旭立馬橫槍,不由讚了一句。
陳旭心中悄悄想到,一石的強弓拉滿,絕對能給猛虎照成致命傷害。
殘剩之人,一開端見壯漢擋住陳旭一槍,還士氣大振,卻不想第二回合壯漢就死於非命。
陳旭望著已經跑遠的張母,皺了皺眉頭,也不追逐四散而逃的家奴。
此次,陳旭不但要殺死張家父子,還要殺掉張母。
世人見狀,大吃一驚。
如此厚賞,激起了張家家奴的些許士氣,世人鼓譟一聲,號令壯膽,就要圍向陳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