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二一章 農籍,五公五民[第1頁/共4頁]
“但是,教一樣的算術,不遲誤有對有錯。識字有快慢,書經一樣,答案不必然一樣。我們隻是教一樣的東西,把不異的機遇給統統人。如許的機遇很多,我們會租馬,用於馬耕。租牛,用於水田。租舟,用於漁。”
“若少農願參與課選,願被征召,願跨鄉跨郡跨州作戰,就登記為預備役,成為民兵,實施民兵任務,享有民兵權力,晉升為‘中農’,三公七民。”
廟不破,滿朝的叛徒,還是忠臣。
“耕作一百畝田,隻是入‘農’籍的準入門檻,是‘準農’。準農無徭役,無強征守邊,無分攤,無冗賦。有甚麼任務?種田就是準農的任務,我們的任務就是保障準農溫馨的種田。以是,五公五民。”
“紙麵上的三十稅一,十稅一,我北盟是冇有的,我們隻要說一是一。說收五成績收五成,少了不可。”
說著,伸臂朝右邊一個正縮脖的大高個一指,痛罵,“徐崇,又是你吧?”
“田多就賦多,一戶若就十畝田,便是我北盟一粒糧食不收,你們一戶人家靠十畝薄田,能贍養本身麼?想要一百畝,就得要五公五民。要麼就不要田,不要入農籍,出營想乾嗎乾嗎去,想朝哪流朝哪流。”
“五年以後,除犯出營為農,入‘農’籍,在冊男丁一概發田一百畝。若出營有妻,在地三年內配妻成戶,則戶加發五十畝。水旱富瘠地非論,魚鱗冊公示,先出營先挑。”
“如果入了農籍的門,還想進步,那就登記成為鄉兵,農閒參與在地練習,本鄉與鄰鄉有盜有警,實施鄉兵任務,晉升為‘少農’,四公六民。”
“五公五民的田賦多少非論,可那是‘準農’的田賦,營中佐吏都有大中少。我們盟內的農夫,可不是誰想當就當的,底線就是一百畝田。農田,桑田,果林,魚塘不管,歸正農戶低於一百畝,除‘農’民籍,重新成為庶人。”
廟一破,滿朝的忠臣有幾個不降的?
“你們冇有罪惡,你們隻是跟錯了人,隻是被他們像豬狗一樣勒迫,又像蝗蟲一樣勒迫更多的人,變成了豬狗一樣的人。我們就是要強迫改革你們這些已經變成了豬狗的東西,讓你們重新做人。”
“王全,坐下。”
“可我們的稅也很輕,說是民五公五,就是五五。”
“陳述。”
可惜高洪也不是啥好鳥,冇有被叛徒表示出的恭敬利誘,就是不理睬他。
底下戰俘堆裡俄然揚起了一嗓子:“二百五十畝,娶個婆姨三百畝?這兩口如何種的完啊。”
他纔不管彆民氣裡的小和尚乾嗎呢,把關小和尚的廟打造好,讓小和尚還不了俗,就行了。
“…他媽的,剛纔誰喊的?”
“居庸之戰被俘者,不分人等老弱,一概服五年苦役。建功者升階弛刑,有罪者減級加期。營中條例就放在那邊,是減三月的功,還是加一年的罪,清清楚楚。仁不仁非論,冤不冤不管,歸正就按這個履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