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四十七回 鬼神之論[第1頁/共4頁]
“為君者以教其臣,為父者以警其子,曰:“戒之慎之!凡殺不辜者,其得不祥,鬼神之誅,若此之憯遫也!”說的就是不要亂殺人,不然會被追魂逐命的。
聞陳翎來訪,鄭玄遣一孺子過來帶路。
因而在死之前杜伯抱恨向周宣王說道,王啊,你之以是敢這麼冤殺我,不就是感覺死者如燈滅甚麼事兒都做不了了嗎?我奉告你,我死以後,如果泉下有知,三年以內,必然從爬出來給你來點兒色彩看看。
須知,就在建安三年,也就是來歲,若無陳翎的呈現,獻帝會征鄭玄為大司農。
對於此等品德高潔之人,陳翎挽韁深深一禮,言道:“長輩以布衣雄世,是為天下父老,後學末進陳翎叩拜。”陳翎說著就屈膝下跪,向著鄭玄拜了下去。
請期:由男家擇定結婚佳期,用紅箋謄寫男女生庚,由媒人攜往女家,和女家仆人籌議迎娶的日期。
莫非真是從地底下爬返來的?
陳翎莞然一笑,重新向鄭玄見禮,問道:“長輩為何要鄙人牽驢?”
這到底是人是鬼?
鄭玄暫居之處,就在杞園中。
這車直衝著周宣王而來,追得近了,大師定眼一看,這不是三年前就死掉的杜伯嗎?
婦至成禮:拜堂、沃盥、對席等,男方先到女方的家廟拜祭其先人,然後再用車接女方到男家,要停止佳耦同器共餐、飲交杯酒等典禮,這纔算完成結婚之禮。
陳翎邊牽磨,邊言道:“子不語怪力亂神,敬鬼神而遠之。”
這些都不一一細表,攜夏侯氏至北海觀禮的陳翎,見之隻能在其妻的怨怒中苦笑不已。
但周宣王不知為何,就是要殺他。
周宣王不甩他這一套,揮揮手就還是把杜伯給殺掉了。
納征:男家納吉往女家送聘禮。
凡是是男家將婚期告訴女家後,到結婚日,由新郎親身到女家驅逐新娘,也有由男家調派迎親步隊迎娶,新娘在家等待。發源甚古,《詩經·風雅·大明》:“大邦有子,天之妹,女定闕祥,親迎於渭。”
就在這類環境下,俄然,大師看到遠方開來了一輛戰車。這車煞白煞白的,拉車的也是一匹白雪寶馬,的確吸引眼球。遠看著車上有一人,穿血紅色的衣服帽子,背血紅色的長弓,帶血紅色的箭夭。
鄭玄注:“將欲與彼合婚姻,必先使媒氏,下通其言,女氏許之,乃後令人納其采擇之。”其禮品用雁。
而現在鄭玄與陳翎議論鬼神之說,實則就是借墨子之口,勸陳翎此後少殺人。
納采:男方欲與女方攀親,男家遣媒人往女家提親,送禮求婚。獲得應允後,再請媒人正式向女家納“采擇之禮”。初議後,若女方成心,則男方派媒人正式向女家求婚,並照顧必然禮品,故稱。納采禮的禮品隻用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