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3 縣尉[第1頁/共4頁]
“如許吧,明天剛好冇甚麼事兒,阿褒,你隨我一塊兒,去趟他家,看看如何了。”
“對。”
荀貞恭謹應諾。
“本年的收成不錯,我們家的倉樓都堆滿了。既然要送,就多送一點,二百石如何?”
劉德朝閣房看了看,說道:“剛吾來時,見許母從室內出來。她在這裡住麼?”
“既如此,吾便走了。許仲之案,你千萬不成忽視。”
荀貞哈哈大笑,心道:“縣君?便是給我做,我也不想做。”
“是。剛開端練習裡民,前晚、昨夜,彆離請了裡長們和一些懦夫喝酒。”
劉德冇說甚麼,隻點了點頭,又問道:“吾入室前,聽到犴獄中似有動靜,裡邊關的有人麼?”
荀貞恭謹地答道:“是的。……,許母年老,若將其係於前院,使之居於陋舍,恐有違天子仁愛、縣君神明,以是,仆將自住的屋子讓了出來,給她居住。”
“噢,本來是此事。荀君執掌一亭治安,正該如是。”
……
須知,遵循律法的規定,除了“親親得相首匿”外,彆的的包庇行動都是要遭到嚴懲的。當世重經,以經治國,“親親得相首匿”即所謂的“春秋決獄”,把儒家的觀點引入法律中,意義就是直係支屬之間能夠包庇犯法,隻要不是謀反、不道的罪過,能夠免受獎懲。而繁陽亭中的諸人明顯和許仲冇甚麼親戚乾係,並且他們還或為吏員、或為亭卒,放縱罪犯、包庇不言,實為知法犯法,罪加一等,嚴峻的乃至能夠會被判為與罪犯同罪。杜買怎能不嚴峻驚駭?
荀貞恭謹應道:“是。”
三小我麵劈麵,沉寂沉默地坐了小半刻鐘。
“未曾來過?”
這兩天一向是繁家兄弟在亭舍中值班,他兩人答道:“是啊,還是那副模樣,半死不活的。醒了就舉石頭,吃飽了就睡覺,一句話不說。”
劉德微閉雙目,沉吟半晌,複問道:“你們可有將亭中儘數搜刮?”
在亂世裡,一個冇有兵馬的縣令怕還比不上一個有兵馬的屯長!
“啟稟尉君,並無線索。遵尉君的號令,我等將許仲的畫像吊掛在了舍外塾中,凡有過往的路人,我們都有扣問。至今為止,尚無人知其下落。”
“冇有了。”
出了門,穿後院、經前院,又出舍門,在吏、卒的簇擁下,劉德翻身上馬,臨走,像是俄然想起了甚麼,招手錶示荀貞近前,說道:“吾見你舍中前院放了好幾個酒甕,剋日有喝酒麼?”
陳褒應了,將馬從廄中牽出,兩人出亭舍,往鄉亭去。這一去不要緊,幾乎惹出一樁禍事。
杜買嚥了口唾沫,放在膝蓋上的手嚴峻得握成了拳頭。
“許仲號至孝,他的母親被扣押亭中,他冇有來過麼?”
劉德有一問,荀貞有一答。他溫良沉寂,坐在一邊兒的杜買嚴峻得不得了,強自平靜,一句話不敢說。幸虧劉德冇有重視到他,倒也未曾是以生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