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5、射侯[第1頁/共3頁]
還冇到李儒把話說完,董黛在頓時就已經把柳眉一挑,嘲笑說道:
那直透內心的目光看得閻行心中一顫,這類目光他已經見過很多次了,這是瀕死之人眼中那種要叫化活的最後光芒。
前漢太史公司馬遷在他的《史記·封禪書》中也有記錄這類射侯之禮,“是時襲弘以方事周靈王,諸侯莫朝周,周力少,襲弘乃明鬼神事,設射狸首狸首者,諸侯之不來者,依物怪欲乃至諸侯”。和《周禮·梓人》中“射不來侯”一樣,這些都是以不來朝貢的諸侯為箭靶工具,也就是射箭的目標都是以人體、或假造人體為箭靶,即通過對他們停止巫術謾罵,從而達到對不聽話的部下得以節製,使其歸順的一種射侯之禮。
很明顯,她等候的靶子來了。
“好,將他立到五十步外,這個逃奴目無家主,詭計擅自逃脫,期間還企圖抵擋,本日恰好拿他來練練箭!”
本朝建國之初,光武帝固然冇有像新朝天子王莽一樣以“六合之性報酬貴”的大義,規定奴婢為“私屬”,不準私家買賣,詭計以此來限定豪強大族具有的仆從範圍和數量標擴大。但也經曾嚴令“殺奴婢不得減罪”、“炙灼奴婢論如律”等等,在法律上確認了奴婢的生命權,而到了現下,固然法律敗壞,虐殺奴婢的豪強大有人在,但如果真要峻厲究查起來,這一樣是殺人斬頭的大罪。
“誰說我要射的就是他,來人,將皮弁繫到他頭上,本日的要射的就是他頭上的皮弁,李儒,你不會不曉得這乃是射侯之禮吧,上古先賢相沿至今,公用來禦下懲奸,我且要看你口中另有甚麼律令能夠阻我!”
又如兵法《六韜》中記錄,“武王代殷,丁侯不朝。太公乃畫丁侯於策,三箭射之,丁侯病困,卜者占雲‘祟在國’。丁侯驚駭,乃請舉國為臣。太公令人甲乙日拔丁侯著頭箭,丙丁日拔著口箭,戊己日拔著腹箭,丁侯病稍愈,四夷聞之,各以來貢。”薑尚也用過這類射侯之禮來懲戒不平王化的丁侯,以達到震懾諸侯、一匡天下的目標。
“諾!”
“君女,逃奴已經帶到!”
“姓閻的,莫要迂緩延時,本君女可要開端了!”
“君女,漢家律令,不得擅殺、虐待仆從,還是莫要再以此法比較了,不由——”
董黛纔不會在乎這條如同草芥普通的逃奴性命,她鮮豔的臉上帶了幾分不耐煩,看著逃奴顫巍巍地站立起來,她轉而出言催促身邊不遠處一樣立馬站立的閻行。
這類最後以射人體為箭靶的巫術謾罵文明在今後的殷商、西週期間一樣有所表示。如《殷本紀》中,“帝武乙無道,為偶人,謂之天神,與之博,使報酬行天神不堪,乃謬辱之為革囊,盛血,仰而射之,命曰“射天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