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六章 殭屍之禍【下】[第2頁/共3頁]
莫非・・・・・・他老闆是張誌勇?
張老闆,看來這事是板上釘釘了。
“寫的我們三年以後才氣索要人為,全數人為五萬三千塊!”
“老闆?要人為?要人為你跑這山裡乾甚麼?”
我聽到他的故過後心中不免有些難過,可惜對此也無能為力,他和王誌勇究竟誰說的話纔是真的,王誌勇究竟是為了“出亡”而到黃龍山,還是“迷路”而到黃龍山另有待考據,以是我也隻得將他的事臨時存在內心,拍拍他的肩膀聊表安撫。
聽到“方士”兩個字,那人的神采立即緩了下去,總算是規複了一絲人色。
“冇有,唉,”金重兆握緊拳頭錘了一下樹,彷彿心中有甚麼大抱怨,“實在是張老闆做事太絕了。”
明天我被他追的狼狽不堪,今晚就是我複仇的時候。
有了前次的會晤,我已經根基摸清了這白毛僵的套路,除了力量奇大外,它並冇有甚麼凸起的處所,進犯路數不過就是咬、插、抓三招,行動也不像傳統技擊或是當代搏擊中的那麼矯捷多變,以是再一次麵對它時,我必定不會再像第一次一樣馬腳百出。
他緊摟著樹枝,麵色慘白,冇有理睬我的打趣。
“厥後?厥後那姓張的就給我們簽了條約,可惜我們不認字,可被他的條約坑了個半死。”
雖說這殭屍現在冇有發瘋,但我還是不敢有涓滴粗心,因而趁它未起家時快步跑向青年地點的那棵樹邊,矯捷地爬上去,扶住了阿誰驚魂不決的不幸人。
老闆?到這片山裡?
“你叫甚麼名字,來這山上乾甚麼?”我將他高低打量了一番,不過並冇有認出他的身份,應當是個外埠人。
金重兆看了看腳下的殭屍,仍難以粉飾一臉的驚駭。
以是公道的解釋隻要一個――那白毛殭屍是來找王誌勇尋仇的。
不過另一件事卻攪亂了我的心潮――如果金重兆的話是真的,瘸子的話也是真的,那麼・・・・・・這山裡恐怕正浪蕩著二十多隻白毛殭屍!
“不好,不好~~~~”他的精力彷彿已經靠近崩潰,話語中帶著濃濃的哭腔。
・・・・・・
“如何?”
・・・・・・書接上文。
“我去過老闆家,但是他家保母說他出門出亡去了,然後給我指了大抵方向,我一起探聽,最後傳聞他的車開到了這片山裡,因而就跟過來了,冇想到遇見這麼個怪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