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平等條約[第1頁/共3頁]
“跟我走吧!”
“這商定之前,要有一個前提,這一個月以內,你是我的病人,你就得聽我的,我讓你往東,就得往東,讓你往西,就要往西,一旦你不遵循商定,這條約就作罷!”
李毅翻了白眼,這尼瑪甚麼意義,她腦筋受過傷,以是帶她來和我相親?這意義就是如果腦筋好好的,就冇有我的份了唄!
村長媳婦躊躇了一下,終究歎了口氣道,“在過半個小時,瑤瑤就該犯病了!兩小我都攔住不住她!”
誰想到李毅還能有這麼大的脾氣,更何況,第一個啟事他壓根不敢說!
李歡第一個跳出來反對,她曉得此時勸說已經冇用了,但是一個月必定不可,萬一哥哥治不好,那就慘了
此時如果不承諾,本身底子下不來台,深吸一口氣,勸本身道,李毅如果一個月治不好我的病,我必然要他的命,咬著牙道,
李毅眉頭一緊,這小妮子說話也太狠了吧,丫給你治病,還要給你個賭約?公然是腦筋有病,如果天下的大夫都碰到你如許病人,估計現在就冇有大夫了!
一向不敢插話的村長,此時有些衝動的看著李毅,若真能治好女兒,如何能夠還把女兒嫁給李毅。
於夢瑤見李毅不說話,覺得李毅怕了,本來還對他有好感,此時已經蕩然無存,冷聲道:
李毅預算了一下,於夢瑤這類病,最有能夠是神經被壓迫到了,大病院不是治不了,應當是風險太大,而這類病,這類病底子用不上一個月,壞笑一聲道:
村長媳婦恐怕李毅真承諾下來,治好了,她們歡暢,治不好,李毅真如果有三長兩短,彆說李東來不會放過他們,就算村裡人也不會放過他們。
李歡差點急哭了,如果哥哥真治好了於夢瑤,就必必要娶她為妻,如果治不好,就要死,對她本身來講,不管哪一方,她都接管不了。
李毅輕哼一聲,不在理睬村長,看著於夢瑤,一臉嚴厲的問道,整小我的氣質跟剛纔美滿是兩小我。
於夢瑤在這話入耳出了彆的意義,一旦承諾了,萬一他對本身脫手動腳,那該如何辦?氣人的是,李毅這話冇有任何弊端。
“好,那就一個月!”
五年就不一樣了,誰曉得五年以後,社會生長成甚麼樣,冇準就能治好呢!
她曉得,現在勸瑤瑤是不成能的,隻能轉頭看著小毅道,
村長也驚駭了,他如何也冇想到事情會停頓到這一步,這是要出性命啊!
兩人不顧其他人的眼神,同時在條約上簽上字。
“嗬,我有說過我治不好你的病麼?”
男人最憤恚的,莫過於此,這不是欺負人麼,這於夢瑤老子要定了,但是老子還不娶她,冇有理睬村長媳婦,回身回屋拿出兩張紙,一隻筆,在於夢瑤麵前晃了晃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