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銀色的證據[第2頁/共3頁]
“崔敏洲。”曹木和南傾悠第一時候答覆薛玉的題目,目光冇有躲躲閃閃,正所謂不做負苦衷不怕鬼叫門,現在描述的就是他們兩人吧。
“小茵,你不消抵賴了,凶手就是你。”薛玉規複了以往的冷酷,開端用心的推理起來,“我剛纔的話還冇說完,你不消那麼焦急鑒定。實在這個伎倆很簡樸,我們能夠反過來想想,不消去殺死魯慧慧,而是讓魯慧慧本身滅亡,如許現場就不會留下掙紮的陳跡。”
“手機,一旦冇找到人,就打電話找她。”南傾悠和南若熏異口同聲的說道,但這個答覆卻讓薛玉差點一屁股坐在地上,他實在服了這姐妹倆了,從某種意義上說,她們的答覆冇有弊端,可完整反應她們應當是投錯胎了。轉頭看向鄭寒飛,發明對方的臉上還是毫無豪情,不過他還是纖細的發明鄭寒飛嘴角微微抽搐,明顯是被兩女的話給雷到了。
薛玉點了點頭,認同南傾悠的猜想,可林光卻有些不明白了,既然毒針是放在錢包內裡,為何會呈現在死者的脖頸上,總不成能是毒針本身長出腿從錢包裡跑出來吧?因而便把心中的疑問說了出來,世人也用一種迷惑的目光打量著薛玉和鄭寒飛兩人,林光的題目也是他們心中的最想曉得的事情之一。
“你是說……魯慧慧是他殺?!”話剛說出口,林光就感覺這個設法實在太荒唐了,魯慧慧如何能夠會想不開服從崔敏洲的話而挑選他殺,她腦袋秀逗了麼?!更加離譜的是崔敏洲是為了行刺魯慧慧才提出這個建議的,還在她滅亡後假裝成他殺,把凶手的名義往本身身上攬,正凡人會無聊,不對,再如何無聊也不成能做出這類事情。
“冇題目。”林光警司點了點頭,翻開隨身照顧的條記本,朗讀上麵的內容,“當時死者的身上有手帕、口紅、一些零錢、另有收據。這有甚麼題目麼?”
“證明就是崔敏洲給我看的錢包,曲夢涵也見過。我曾把錢包的模樣描述給薛玉,他也證明瞭阿誰錢包跟魯慧慧的錢包一樣。”鄭寒飛淡淡的說道,“而粉飾屍身的體例是如許的,起首先麻醉小狗,然後把它和屍身身上鋪上雪,與四周的色彩分歧便能夠,因為林光警司隻是遠處監督,以是隻要不靠近,普通不會發明的,等麻醉時候一過,小狗就會醒來,恰好碰到屍身,玄色的羽絨服就漏了出來,當時林光警司被崔敏洲的謊報分開公園,以是冇有發明阿誰狀況,證據就是我發明小狗的時候和林光警司拜彆的時候比較類似,屍身身上的雪也能指明這一點,當時冇有下雪,按理說屍身身上冇有雪纔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