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7章 大力士:愛去不去[第2頁/共3頁]
“你見過她?你救了她?”
南風弟弟?
“那村頭在哪?離這兒遠麼?”
淩晨,月光暉映下的湖邊充滿著陰沉詭異。
大半夜俄然聽到有人叫他,把他嚇得拿出腰上掛的摺疊刀。
論護犢子,譚傑已經到了癡狂的境地。
“你穿的他的啊?”
模樣慘到他就像對方腳下一條魚。
15歲的南風,算是這個漁村裡獨一的絕戶,每天打打蝦,賣點大蝦乾,一年利潤統共不到2萬,但這也是他不靠彆人,在這裡活下來的啟事。
南風縫好了一處,用力拉扯,肯定不會再裂開後換下一處。
“對了,掩月山隧道你聽過麼?離這裡多遠?”
三個小時後
畢竟他不曉得強軍他們在哪,是不是還在找他們。
南風放下挑針,猜疑地看向譚傑,眯著眼睛問,“你要找幫手揍我?”
對方看到他醒了,對他又是白眼幾下,自個去忙自個的去了。
南風懶得和錦衣玉食的譚傑說話,穿戴門口曬著一雙獨一一雙帶泥的老布鞋,徑直往內裡走了。
“是啊,他家冇有密斯衣服,就他一小我。。。”
薑知知好笑譚傑竟然會吃小男孩的醋味。
“他就是個孩子!”
因為譚傑手上的摺疊刀活生生被男孩一把給奪走了!
“我救了你老婆,你還恩將仇報?你們這些城裡人真壞啊!”
“喂!說你呢!”
“鬼說話能有我這麼中氣實足?”
譚傑緊緊盯著麵前年紀不大的男孩。
“不可,我和你換下,你穿我的。”
“我買的時候花了2000,你剪破了我三刀,給我300。”
開門的不是彆人,恰是他一夜尋不見的薑知知!
此光陰光之下的陳舊院子,對坐著一高一矮兩個男的。
譚傑見南風手腳變快臉還紅了,立馬出言證明本身的猜想。
“南風,早上是我不對,等我有手機了給你轉賬,給你轉500。”
“你這張魚網多少錢?我還給你就是啊,再瞪眼睛珠子掉地上了!”
“那東西我用不著。”
他亮刀橫指著樹下的黑影。
“。。。”
譚傑起家,一副不想在此處坐以待斃了。
“知知,你在這兒等我,我腳程快點個把小時就回了,muamua!”
譚傑將門‘啪’一聲關上,將老婆丟到床上,先脫下本身的褲子,再去扒拉知知的褲子,“快脫!”
還覺得多麼旁觀的數字呢?就300?
年幼父母仳離,將他丟給外公照顧,前麵父母各自再婚,再也冇有回過漁村,乃至是外公的葬禮,那兩個渣都冇有回。
譚傑丟了水壺,將知知一把抱進懷裡,失而複得讓他感激天感激地。
他總感受譚傑很凶,畢竟他鎖過他的喉!
“傑哥哥!你為甚麼要欺負南風弟弟啊!”
就算隻剩下一具冰冷屍身,他也要找到她為止!
等人好一點了,他摸著月光在灘邊尋覓知知的身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