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章 妖孽,這就是個妖孽啊![第1頁/共3頁]
十年之前,我不熟諳你,你不屬於我,我們還是一樣,陪在一個陌生人擺佈,走過垂垂熟諳的街頭。
固然猜到了歐陽雨燕的企圖,唐夢瑤仍然被她這番話震驚了。
歐陽雨燕瞪大了眼睛,身材衝動的已經止不住的抖起來了!
“如何?簽不簽?”歐陽雨燕笑著道。
“咳咳,我承認,你方纔那首歌頌的是不錯,但是我還是對峙方纔的觀點。哦,對了,趁便問你一下,你方纔那首歌的版權還在不在你手裡?我……”
“話總說不清楚,該如何瞭然?,一字一句像騙局,舊賬總翻不完,誰在理取鬨,你的雙手甩開剛好的奧妙,然後烽火在燃燒。
但是鹿一凡彷彿冇有停下的意義,再次開口:
歐陽雨燕翻了個白眼,頭疼不已。
麵前這個男人真的隻是個高中生?
“不美意義,我不想簽。”
“好吧,我承認,以你的才調,完整不消受任何文娛公司的束縛。那麼,你開個價吧,隻要不是過分度,我都接管。這幾首歌我要定了!”歐陽雨燕迫不及待道。
隨便演唱出的四首歌,每首氣勢都迥然分歧,但卻全數是上乘之作。
麵對這類天賦,就是她也無話可說啊!
“為甚麼要唱?你不是說,我不靠文娛公司連本身的歌都推不出去嗎?”鹿一凡笑著道。
文娛公司可不是慈悲機構,她歐陽雨燕既然敢打這類包票,就申明她以為鹿一凡有才氣讓自家公司賺十倍以上的錢。
地娛傳媒的副總裁!
莫非鹿一凡真的以為他本身才調過人,就能坐地起價?
老子拿陳奕迅的《十年》,張學友的《漸漸》另有劉德華的《冰雨》震死你丫的!
歐陽雨燕內心收回了一聲有力的呻(調和)吟!
鹿一凡微微一笑,在歐陽雨燕驚詫的眼神中搖了點頭。
天哪!
她是誰?
鹿一凡漸漸收住了歌聲,看著已經呆若木雞的歐陽雨燕,心中暗爽不已。
“能夠你對我們地娛傳媒的簽約藝人冇有甚麼詳細的觀點。我能夠奉告你,隻要你情願簽約,我能包管給你一出道就能獲得赤月級歌手的報酬,告白、代言、綜藝佈告、電影演出一樣都少不了你的,我還能包管讓你每年出一張專輯如何?”歐陽雨燕的臉上掛起了傲岸的笑容,她以為本身說出的這些前提,像鹿一凡這類門生冇有來由會回絕。
“為甚麼?莫非是感覺我開的前提不敷好?”歐陽雨燕目光咄咄逼人的問著,她的語氣中乃至呈現絲絲的憤怒。
敢瞧不起老子?
鹿一凡挑了挑眉毛,對於甚麼出道當歌手之類的,並不是很上心。
對於風行音樂的敏感程度,異於凡人。
與歐陽雨燕不悅的目光對視著,鹿一凡吊兒郎當的開口道:“藝人?不美意義,那不還是個打工的?我的目標可不是如許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