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則天是否是淫婦[第1頁/共7頁]
陳先生就此說道:“朱子之語非常簡樸,其意未能詳知。然即此簡樸之語句亦含有種族及文明二題目。”“若以女係母統言之,唐朝創業儘初期君主,如高祖之母為獨孤氏,太宗之母為竇氏,即紇豆陵氏,高宗之母為長孫氏,皆是胡種,而非漢族。故李唐皇室之女係母統雜有胡血胤,世所共知,不待闡述。”
對此,陳寅恪先生另有一種解釋。他以為武則天既然做了天子,就該有做天子的場麵軌製,男天子能夠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,另有成千上萬的宮女隨時供他寵幸,女天子為甚麼不成以有幾個男人奉養?對武則天來講,或許她恰是需求具有幾個男寵,方顯做女主的嚴肅,這有甚麼可指責的呢?
先說“洎乎晚節,穢亂春宮”。遵循字麵瞭解,“洎”是及或者到的意義;“晚節”,即厥後的行動;春宮,即東宮,為太子的寓所。這句話申明武則天曾和當時的太子李治亂搞,如果失實,這當然是“穢亂”的淫行了。對此,野史隻字不載,稗官彆史的傳說倒有很多,恐怕這些靠不大住,隻能從武則天同李治的乾係中去猜測了。
唐高宗李治於永淳二年(683)十仲春歸天,這年武則天59歲。從史乘記錄看,薛懷義在垂拱元年(685)被武則天所幸,這年她61歲。這類年齡的老太太是否另有暢旺的**,很值得思疑。通天二年張氏兄弟進宮,武則天時年73歲。朱敬則上那道勸止美少年入宮奏疏時,她已78歲。七八十歲的老嫗可否做出“淫穢”之事,以心機學的知識判定,這類能夠性微乎其微。因此鑒定野史中的這些記錄多係誇大其辭,乃至有汙損成分,不成儘信。
這一年武則天76歲。
從以上闡發來看,駱賓王《討武氏檄》指責武則天為“淫婦”的質料都不敷過硬,因為人們都很清楚,這是政治鬥爭中的鼓吹需求,是借這類人所共知的質料,將武則天置於言論、道義上的被告職位,是一種崩潰對方精力的心機戰術,不免帶有人身進犯的成分。以是,僅憑這兩條質料而說武則天為“淫婦”,明顯難以令人佩服。
像如許輕瀆的奏疏,在野史中非常罕見。從奏疏內容看,武則天的嗜慾之情,已經到了難以節製的程度。多虧她有些度量,冇有當場翻臉,隻是自我擺脫說:“非卿直言,朕不知此。”竟然還賞了姓朱的綵綢百段。
武則天確切前後嫁給李世民、李治父子二人,但是,這就是淫蕩的**行動嗎?會商任何汗青題目,都不能離開當時的背景。這類事情呈現在唐朝,特彆是初唐,是無可指責與貶損的。如果考慮其種族和文明、風俗、品德等方麵的身分,這類征象是不難瞭解的。
武媚能夠由感業寺進入李治的後宮,並且進而成為皇後,誰該負首要任務,檄文的作者駱賓王應當非常清楚。但是他身為李唐王朝的臣子,並且以保護朝綱的忠臣臉孔呈現,是不能指責天子這類禽獸行動的,隻好說是“狐媚偏能惑主”,將此歸咎於武媚的讒諂。這類說法是否公允,明眼人一望即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