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遇險[第1頁/共4頁]
我悄悄的察看四周,看有冇有處所能夠跑出去,但是這個小屋太小了,我的背後就是牆,窗戶和門都在她那邊。
我緊了緊腰帶,鑒定了方位,當初奔著東南來,現在向著西北走。第一天早晨我是露宿在鄉村的柴火垛裡,我不曉得多久冇見過星星了,躺在露天裡,初春的氣候另有些涼,我蓋著稻草,看著天上的星星,心中無窮的感慨,好久冇有這麼放心的看星星,冇有好好的睡一覺了。
我找了個闤闠買了身新衣服,買了雙新鞋,煥然一新!
竟然在種處所見到每天馳唸的奶奶,我上前一把抱住奶奶撲進奶奶懷裡就大哭起來:“奶奶,我想死你了,你身材好嗎?彆人跟我說你歸天了,我還覺得是真的呢!”
他們顯得非常歡暢,高度白酒對著嘴咕咚咕咚的就喝,大口吃菜,大塊吃肉。他們現在是餬口在社會最底層的人,我也是,我們都是今後冇有但願的人,過這一時是一時。目前有酒目前醉,莫管明日是與非!
“李小白,跟我走,此地不宜久留”。
我要回家!
我當年失手誤殺了林磊以後連夜奔逃,柳強的家人是否也曾經像這般無法過?我的父母是否也是接受了很多因為我而帶來的不公?看現在這些人已經不在乎錢,不在乎名,不在乎利,隻是為了一點點的公理和公允。 ≧ ≦但是公允和公理不是正如我如許無私的人才垂垂的落空嗎?
我一嚮往西北走,不敢走通衢,偶爾碰到美意人,給幾個錢就帶我一程,就如許,早晨就找個橋洞子水泥管子柴火垛子睡一覺。但是現在體力不可了,也胖了,走了十天還不見故鄉的影子。第十一天傍晚的時候,我拿著輿圖看了看,離家另有不到五十千米了,我又鎮靜又驚駭。十年未曾把家還啊!近鄉情更怯,到現在我更是內心衝動的要死,我越的悔怨,當初不該聽奶奶的話,如果當時不逃脫,就去自了,我估計著我現在也能從內裡出來了。我也是懂點法律的人,常常觀點製頻道,我估計我當時的罪惡不會被判過十年,到現在也應當從內裡出來了吧!
吃飽喝足,我站起家來,抓了一把錢,說大叔大嬸大爺兄弟們,我走了,剩下的錢你們都拿走吧,好好度日。然後我就回身走了。
很奇特的,那一早晨我夢見了婧婧。
“你到底是誰,想乾甚麼?”
就在這時,俄然我又聞聲一聲她長嘯,聲音裡充滿了痛苦。我一睜眼,現她竟然渾身起火。難不成她踩到我生的火被點著了。我正暗自光榮,她的身材火越著越大,一陣劈裡啪啦的聲音過後,她轟然倒下,火星四濺,氛圍裡滿盈這一股腐臭味,惹的我又一陣乾嘔。我站起家來,腿有點顫抖,不過此次冇丟人,冇尿褲子。這時候我在這破屋正中心生的火呼的廚子竄起老高,剛纔添的柴現在才才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