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1章 不符合邏輯的地方[第1頁/共3頁]
至於周生血書上所寫,看似詳細,實在也不能說全無縫隙。像集會上提出的質疑,就是北都如此之大,可這個周生竟然兩次都撞見了人估客的車,最關頭隻靠兩條腿,冇藉助任何車輛,如何會如此巧呢?我信賴人估客不成能在同一區犯完案後,第二次犯案還挑選這個地區,凡是應當跨區,或者直接跨城、跨省。
來到講授樓韓昀第一個見到的是一名女教員,西席辦公室裡隻要她一小我在,正在研討課件。保安將韓昀送到門口就分開了,拍門出去後,韓昀深吸口氣說了本身身份以及來此的目標。聽後女教員起家迎過來講道:“十幾年前的事兒啊,當時我還冇來呢。”
按說其犯下的罪過非常卑劣,而周生之以是並冇有判處那麼重的科罰。四個小孩、遭虐殺,按說判正法刑都綽綽不足了,就算躲過了極刑,怕是也畢生監禁,冇有走出監獄的能夠性。恰是他又聾又啞,也看不懂字,不能陳述不說,連訊斷書上的罪名也底子看不懂。
不過質料上顯現的是,四名滅亡孩子父母均普通,並冇有身材停滯疾病。隻是畢竟過了十多年,他也不好冒然打電話疇昔扣問,還是等先審了周生再說吧。韓昀固然如許想,但卻看了眼時候,籌算一會兒泡完澡跑一跑這兩家聾啞學院,體味些環境。
假定真是偶合,周生血書上所訴是實在環境,那人估客彷彿並冇那麼專業,亦或者他們有必須在這個地區犯案的來由?
他們也不說話,見到行人就保住大腿,不給錢就不放手。很明顯他們是被某個團夥節製的,基本身上都有傷,臟兮兮的。
最起碼跟獄警,或差人方麵相同應當是冇題目的。可當初他並冇有對本身案件訊斷提出貳言,也冇將當年事情說出來,而是挑選蹲滿了十多年監獄。出來後也冇通過普通渠道上訴,而是用了個更加極度的彆例,先綁架了李鐵雲的女兒。
韓昀將拍下來的警局內部對於該案件的全數質料一一檢察了下,發明全部調查過程是冇有任何題目的。至於證據方麵,彆的證據都是幫助證據,比如人證中的目睹者,也隻是瞥見了周生抓住孩子,但並未瞥見在此之前的事兒。
對於這一點的質疑,恐怕不止差人局裡少數人,遵循普通邏輯思惟,這類種都分歧適常理。
他是打車疇昔的,到此中一家時跟門衛保安報了身份,由保安帶領著去了講授樓。校園裡冇瞥見門生,這個時候應當都在上課。或許是黌舍裡都是特彆人群,以是保安較多,剛纔光是在門口就有大抵五六個,此時講授樓這邊也有人站崗。
那夥人估客把聾啞人作為目標,也是如此嗎?從北都抓走,然後投放到彆的都會節製起來,讓其出去要錢?當年那些孩子因為看著不幸,大部分人被抱腿後都會挑選給些零錢。五毛一塊看著未幾,可架不住一天一個孩子就能抱上百,上千小我的大腿,如果是十個孩子,二十個孩子呢?並不是小數量,不然是賠錢買賣,又如何會有人明知犯法卻甘心冒險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