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三百七十九章 太平穀劫匪被屠;布衣巷狗子受傷[第1頁/共3頁]
長年不食肉,烤肉雖香,估計狗子的腸胃也受不了。
如果不是氣力冇有規複,風麟還真想懲惡揚善,現現在他隻能自保。
僅僅兩分多鐘,內裡的打鬥聲便停了。
分開案發明場,風麟的速率便越來越快。
一斤鹿肉,50靈石,一百斤就是五千。
在城門處驗瞭然身份,風麟便朝著一家肉鋪走了疇昔。
風麟畢竟也是做父親的人,看著十幾歲的少年就成了乞丐,他的內心多少是有些不舒暢的。
常言道“久居蘭室不聞其香,久居鮑市不聞其臭”。
風麟現在就喉嚨發乾,腿都有些軟了!
畢竟都靠打劫度日,不到萬不得已,他們不會真的脫手殺人。
瞥了眼身後扛著的二百多斤鹿肉,一想著要分出去一半兒,風麟就有些心疼。
目睹離青木城越來越近,風麟內心結壯了很多。
“快來,有肉!”
他總不能一向在這裡等著。
從當時那少女的速率上看,對方即便冇有跨入通玄境,恐怕間隔也不遠了。
想著要把他們趕出去,可憐憫之心眾多,風麟也就忍著了。
他想等人組隊一起,怕是有些難了。
眼疾手快地撈了兩大塊兒肉出來,風麟一個閃身躲開了世人的擁堵,也就不管了!
狗子住的處所,在巷子的最深處,那邊也是最破的。
想來,之前在這裡待得太久,嗅覺早就適應了,便也冇覺很多麼不舒暢。
賣了一百五十斤鹿肉,得了7500靈石。
如許一對比,風麟想要抵擋的心,刹時消逝得無影無蹤。
四條官路,陸連續續又延長出十幾個方向。
他還叮囑風麟,如果真的碰到他們,就把東西分一半——這是端方。
隻見數十米外,二十多具身穿獸皮的屍身,倒成一片。
“我擦!”
彆離了七八天,對於這個小拯救仇人,風麟還是多少有些馳唸的。
能夠明目張膽打劫的,氣力必定不弱。
“不是給了他三百靈石麼?”
但是他怕有埋伏啊!
那邊也是最輕易被打劫的處所。
一走進兩米多寬的巷子,各種難聞的氣味兒便一股腦兒湧了過來,頓時熏得風麟一陣乾嘔。
風麟走的這條路,如果按級彆歸類,就是最後級的那一條,以是,這條路上的獵戶並未幾。
內心想明白了,也就安然了。
想著給狗子一個欣喜,風麟便籌辦給狗子燉一鍋鹿肉。
可如果打劫的被打死了,萬一再來一波,他這個“耳擊證人”恐怕就要被抓走了!
擺佈都要挨一刀,他也認了!
俄然間,風麟看到一個賊頭賊腦的男人,在圍牆外暴露一個腦袋,隨後便是大聲喊了一嗓子。
說實話,青木城有四個城門,便有四個出城的方向。
很明顯,這一次,是劫匪輸了,輸得很完整!
微微歎了口氣,俄然間,門口倒下了一個身影。
走著走著,風麟彷彿聽到了打鬥的聲音,這讓他神經一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