繁體小說網 - 其他小說 - 神醫偵探 - 第一章:辯論會

第一章:辯論會[第1頁/共5頁]

“上麵由請反方發言。”主持人把目光投向反方,並作出了請的手勢。

而趙學軒這傢夥的辯白才氣高深莫測,不管劈麵收回多麼刁鑽古怪的題目,他都有遊刃不足,一一破解,頭頭是道。不是他不喜好出風頭的話,這隊長的位置那裡輪獲得林飛宇啊。

本次辯論主題是“大夫在外,碰到突發事件是否行醫救人”。這個題目已經不是學術題目了。乾係到品德與法律。就比如社會上瞥見白叟倒地扶不扶?實在法律這東西感覺偶然是用來束縛好人的,因為好人底子就不做功德。像這類題目底子冇有精確的定性或者答案。所謂法容情,但這個社會甚麼都是照著法律來走真的變成灰色了。這就是法律和人道的難堪。

“3年有期徒刑和15000元莫非能買來兩條性命嗎?對於性命來講這一點獎懲底子能夠忽視。這是品德高貴的表示,助報酬樂。如果李芊不脫手互助,結果將不成假想。輕者嬰兒滅亡,大人昏倒。重者嬰兒滅亡,大人因流血過量而亡,火車上的環境非常不好,對重生嬰兒風險很大。冇有大夫在場,做潔淨措置。母嬰傳染概率有多高?以是我以為略微有一點知己和任務的大夫都會毫不躊躇的助產。法官最後也問過當事人,當事人的答覆是‘再給我一次機遇,我仍然毫不躊躇地幫忙她。’叨教對方,就此事而言,不可就救,母嬰出事,你過意得去嗎?”林飛宇解答併發問。

過了幾秒鐘,趙學軒站起來了,“請對方辯友不要將觀點混合。法律治國必定是需求的,但品德也不成貧乏。統統遵循法律來行走,這個社會將是暗淡的。何況我國法律目前還處於初級階段,不敷完美。法律縫隙和品德衝突,牴觸比比皆是。比方,法律並冇有強迫要求百姓見到罹難者必須救人,但是公眾行動法則卻有要求救人的。如果對方還是拿A環境下的B成果來持續辯駁我們的話,那麼這個題目將毫偶然義,這不是顯得對方辯友牛頭不對馬嘴嗎?”台下向起一片笑聲,接著又是一片掌聲。“我們從一開端就是說救人後,對大師遭到的綜合傷害都是最小的,而對方辯友總以另一成果來辯駁,是不是‘紙糊的的太陽’偷天換日呢?”

兩邊辯言講完,台下一片掌聲。統統辯論題都一樣,都是進退兩難的決定。公說私有理,婆說婆有理。辯論賽要的並不是成果,而是過程。從過程中體味到了甚麼,學習到了甚麼。這纔是辯論賽的意義。

朱天佑刹時站了起來:“主持人,我抗議。此題目乾係品德綁架,不屬於辯論範圍。”

馬文琳順聲站了起來:“李芊火車臨時助產,後嬰兒被診有羊水吸入性肺炎而被判15000元罰款和3年有期徒刑。這是值得的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