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四十章 野餐[第2頁/共3頁]
林雨把從家裡拿的一塊青灰色的厚布拿了出來,鋪在地上,又找了四塊石頭壓在角上,以免被秋風吹跑。
吃過午餐,兩人躺在草甸上曬太陽、說話。
眼瞧著是烤失利了,林雨彷彿也體味到了景皓做東西失利的感受。隻是景皓是越挫越勇,她但是有點泄氣了。這時候她不免又有些佩服起景皓來,他是不伏輸的範例,必然要學會了,對她好。而本身呢?則想著,歸正他會了,本身還必須學會麼?
這把刀的刀柄和刀鞘都是純金製作,上麵冇有任何東西裝點,隻是雕鏤著龐大的陳腐而龐大斑紋。裝彎刀的袋子是牛皮的,看起來也有些年初。
“哦,冇乾係,實在我也不愛吃魚。實在你彆看我平時總做東西,但是我最怕費事了。像是吃魚還要吐刺,我也是不喜好的。”林雨搖點頭,她想捉魚實在就是感覺好玩。在林家溝的時候,冇甚麼吃的,吃上一頓魚,那也算是享用。但是現在有了很多種挑選,她就不會勉強本身吃魚了。她會去做,但是能不吃,儘量還是不吃。
如許好的刀,景皓也冇有非常珍惜著用,隻是拿著刨土,不太悄悄一劃,那盤根錯節的草根就齊齊斷開。幾下便挖了一大塊處所出來,能夠用來燃些篝火,把他們方纔捉到的野兔烤來吃。
北方的八月,秋高氣爽,天高雲淡。
之以是隻烤兔肉,是因為野雞還要拔毛,在內裡措置起來比較吃力。林雨記得在電視裡看過,做叫化雞的話,隻要把泥土連著整雞裹上,埋在火堆上麵就能吃。不過如許的吃法,林雨不敢苟同。一來,這毛能不能去除還是未知,二來,這內臟都在內裡,如果不先措置完,直接就去烤,想想就很噁心。以是兩人便籌議著隻烤兔肉,野雞拿回店裡用。
“我看你洗東西的模樣很奇特啊!普通都是蹲著的,你如何還半側著身?不會不便利嗎?”林雨疑問道。方纔她還覺得景皓這個姿式是要轉頭看本身。厥後才發明,他非常專注的措置著野兔。底子冇往這邊看來。可他如何又會擺出如許的姿式呢?
本來如此!林雨不由對本身方纔的設法有些羞臊。
“在我們草原,不但人要喝這河水。牲口、野獸也都是要喝河水的。以是在內裡,喝水、洗東西的時候都要保持防備的姿式,趁便察看四周的環境。如果像是天愚人如許蹲著洗,那一下子就會被野獸撲倒、咬死的。”景皓解釋道。
哈達河端莊曆著秋旱,本來很寬的河道向裡縮了很多,河邊及踝的野草密密匝匝,構成了一片天然的草甸。隻是這會兒野草經曆了秋霜,已經變得乾枯,可巧被陽光一曬,非常枯燥、暖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