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三章 書法研究會[第1頁/共3頁]
“好,我已經去文明局和民政局問過了,題目不大。”常天華說道。
不過如許的發賣速率還是難以讓吳天滿足,要曉得這此中有一部分是通過黌舍“分攤”下去的。三中不消說了,常天華出麵和黌舍帶領達成了和談,銷了兩千本出去,彆的另有其他三四所黌舍也打通了乾係,可真正算起來,賣給黌舍可賺不了多少錢,總得分潤些油水給黌舍帶領們的,比起批發價還要低很多,淺顯字帖都是遵循一毛八的代價給人家的。
他們不樂意纔怪呢,遵循吳天的唆使,是籌辦拉幾個黌舍的教員,組建一個“常天華硬筆書法研討會”的協會構造,實際上唆使讓他們應個名,啥活兒不消乾,卻每個月發給他們一人二十塊錢的“人為”,這類功德兒誰不搶著乾?
在吳天的看來,這寫作技能的文章底子就不首要,乃至字帖上印的字兒的吵嘴都不是非常首要,隻要寫得差未幾,能拿得脫手,能被大部分人承認便能夠了,真正首要的還是“炒作”!
而吳天所挑選的註冊一個官方個人,來諱飾小我獲益的伎倆,天然也是走在鋼絲繩,要曉得遵循後代的正式法規,官方個人是“非紅利性”的,即便有紅利也隻能用於個人運作,任何單位和小我不得侵犯、私分或者調用官方構造的資產,違背者要承擔法律任務的。當然了,現在這年初法規還冇那麼完美,倒是能夠打打擦邊球――吳天可冇籌辦把這字帖買賣做到十幾二十幾年以後,也就是用來堆集點原始本錢罷了。
按照帳本明細,吳天細心策畫過後,發明忙活了將近一個月,純利潤竟然還不到五千塊呢!
固然算起來還不到一個月時候,已經第三次加印字帖了,第一批一萬本,第二批兩萬本都是淺顯的根本字帖,就是遵循部首偏旁分類的常用字,而第三批則印的是一萬本詩詞字貼,首要針對成年人市場,印刷本錢也高了兩分錢,零售訂價則高達三毛八,可誰曉得一經推出,大受歡迎,現在堆棧存貨頓時就要告罄。
吳天筆走蛇龍的改好了稿子,道:“好了,你把這篇文章重新抄一遍,明天下午咱倆一塊兒去報社……”
以是,炒作纔是霸道。
“嗯,需求的話請那些辦事的人吃過飯甚麼的,要儘量快一點,下一步生長也好有個招牌打,不然很多事兒會比較費事的。”吳天對勁的說道。彆看時候不長,可常天華的進步還是比較大的,畢竟“硬筆書法家常天華教員”現在也算是個不大不小的名流了,再加上兜裡有了錢,垂垂有了底氣,遇事倒也不怯場了,去各個公家單位辦事兒,見那些小帶領們倒也撐得起場麵了。
固然咱搞的這個字帖買賣算是文明財產,可畢竟終究還是小我受益,萬一被誰眼紅了,捅出去可就是“冇頂之災”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