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五章 補簽合約[第1頁/共3頁]
“好,早晨一起用飯,你回家,我去接你。”柴稚屏還是非常利索,說話做事雷厲流行。
實在簽約也不滿是公司為了贏利,另有一部分啟事是要扛版權官司的題目。拿人財帛**,簽約對藝人的好處就是層出不窮的版權題目有公司去措置。杜翰文這首歌就是如許,你作為在綜藝節目裡唱,冇題目,因為這是非紅利的演出性子。但電台,電視台音樂節目要播,不可會被告。活動商演,更不成能,想都不要想。除非是公司去韓國去跟原唱公司談翻唱權,這事兒公司已經在做,這邊杜翰文簽了合約,那邊就解纜韓國去買。
杜翰文愣了愣,“姐,這點子是我想的。”
條約如何寫是一回事,藝人如何做是一回事。要不然為甚麼每年都有藝人因為經紀約去打官司呢,還不是為了迴避這些條約。大小s就是個例子,這事兒純看藝人遠景和公司背景硬不硬,至於條約,那是個隨時能夠撕掉的紙。
杜翰文利落的簽了合約,冇籌算成為甚麼天王歌手,也冇阿誰潛質,那就隨便嘛。固然合約上條目都挺峻厲的,冇乾係啦,不以此為生。順嘴問了句,“小s不是出不了唱片嗎。”
杜翰文笑嗬嗬回了個笑容,人家有發資訊,就申明真的有存眷到本身。昇哥在早晨不陪老婆看八點檔,看綜藝節目,還給本身發個資訊,固然是在吐槽,不過是該歡暢下的嘛。
柴稚屏冇說出來的話是,從速奉告我這麼體味你的人是誰,我籌辦挖角。
以是這份條約是不觸及音樂和演戲方麵,不過雖說是不觸及,相乾躲避條約是有的,也就是公司有權代理藝人因節目找上來的其他合約。簡樸說就是固然我不管你在音樂圈和戲劇圈的生長,但你想去生長,必須得通過我代理。這是一份公對公的買賣,藝人暗裡跟其他公司簽訂合約視為無效。
公司找杜翰文來補簽的合約,就是關於音樂方麵的。之前冇發明這貨在音樂方麵有潛質,上音樂培訓班都是從提高五線譜開端。誰能想到這傢夥整出來一首歌歌詞,當時彩排時候都驚奇到要死。填詞的功力不錯哦,承認本身看走了眼,公司從速補一份代理合約。
小康哥也發了一條,不過內容是讓杜翰文冇事去店裡演出,代價絕對公道。當然,是鬨著玩的,這些前輩大哥,隻不過是一種含蓄的體例表示他們是在存眷你。
“冇事,是該歡暢一下,打電話就是問你件事。”聽杜翰文嗯了聲,接著說下去,“唱歌的環節是誰設想的?那不是詹人雄的氣勢,韋忠哥的製作人冇我不熟諳的。那首歌是韓文歌翻唱吧,你☆,唱歌普通,情歌必定是不可,找了首rap的確有設法,袒護了唱工題目。能想出這個點子的製作人,不簡樸啊,量身定做,看起來對你很體味的模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