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反擊[第2頁/共2頁]
“這份檔案冇有顛末鑒定,也冇有審批大廳的事情職員能證明,本公訴人申請……”
一開端,宋朗找這麼一個毫無經曆的狀師,外界都覺得宋朗是放棄了辯白,但從現在的環境來看,宋朗早就籌算本身為本身辯白,阿誰小狀師,隻是宋朗麻痹他們的一個幌子!
“以上公訴構造控告的犯法究竟,都是不存在的,那些所謂由我簽訂的條約檔案,上麵隻要我的簽章,並冇有我的署名,是以,那些條約檔案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。”宋朗說道。
“即便能證明這份檔案是真的,但犯法懷疑人此前一向做的都是有罪供述,如果他冇有參與案件,又如何會清楚的記得每一個細節?連每一筆款項都冇有涓滴的出入,這一點,你又如何解釋?”席寒冰持續逼問道。
趙局長彷彿早就推測了席寒冰會這麼問,從公文包裡取出他的私家印章,指著印章的某個缺角,道:“我的印章有次不謹慎摔在地上,缺了一個小角,因為不太較著,我也嫌費事,一向都冇有去重新辦理,另有,這個印章的名字趙黎,阿誰黎字實在是一個錯彆字,黎字右邊我風俗性的寫成的是一個勿字,你們細心看就會發明瞭。”
而這個過程中,宋朗一句話都冇有說,現在輪到宋朗舉證了,郭飛也開端嚴峻了起來。
審判台上,郭飛看著宋朗,剛纔席寒冰已經循例舉證過了,處置務、起因以及證據方麵,做了呼應的陳述,控告宋朗的罪行。
“證人,你身為審批大廳的局長,每天要簽訂的檔案起碼幾十個,你如何能一眼就判定這份檔案就是你簽訂的?”席寒冰當即抓住了趙局長答覆的縫隙,反擊道。
“我的簽章早在三個月前就已經喪失,這個我在審批大廳登過記的,我的狀師可覺得我呈上審批大廳的登記證明,你們也能夠到審批大廳查證。”
“帶證人上庭。”郭飛說道,宋朗的要求是合法的,他不能回絕。
法警把女狀師出具的登記證明遞交給了郭飛,登記證明上,的確有審批大廳的賣力人具名蓋印,這份檔案是實在有效的。
這下子,全部審判庭沸騰了!
郭飛連敲了幾下法槌,他感遭到前所未有的壓力,一個牽涉到幾百人的金融欺騙案,從公安局備案窺伺到最後的開庭審理階段,竟連最起碼的證據都冇能覈實,這的確是滑天下之大稽!
席寒冰當即地辯駁道,但他冇說完,就被宋朗打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