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意想不到(求推薦)[第1頁/共4頁]
吳飛天內心格登一下,曉得本身垮台了,的確是偷雞不成蝕把米!
李遮天豈會等閒地將《男兒當自強》交給一個不熟諳的人?此人操行好還行,操行不好,必定會抄襲,占為己有,就像吳飛天所為!
“《男兒當自強》是我寫的歌,吳飛天隻不過是個小偷。許冠傑的新專輯籌辦用《男兒當自強》作為主打歌,你說,寶麗金唱片公司是不是不法利用我的歌曲!!!”李遮天振振有詞的說道。
李遮天則悄悄地看著“發瘋”的吳飛天的統統行動,麵帶嘲笑。
“吳飛天,你應當熟諳這小我吧!”劉經理手指著李遮天說道。
究竟上,李遮天也冇有信得過黃霑,萬一他將本身的歌占為己有,那該如何辦?以是,李遮天那天來到郵局時,他先是找了一張紙將《男兒當自強》重新鈔繕了一遍,然後一封郵件寄給了黃霑,而另一封郵件寄給了本身。隻要寄給本身的那封郵件冇有開封,就不會落空時候效力。它能夠當作是法律證據,當有人抄襲或者盜竊您的作品時,便能夠拿著這份郵寄到法院當作證瞭然。
吳飛天將信封裡的紙張拿出來,展開一看,上麵隻寫著一句話:“傻逼一個,老子就曉得你要搶信封!”
“大聲點,我都聽不到!”
聞言,吳飛天的神采頓時變得慘白,就像一隻鬥敗的公雞——低頭沮喪!他完整冇有想到對方竟然另有這一招!
這個吳飛天一看就是用心叵測之人,李遮天見到他時,內心俄然間萌發了一個設法,乾脆將計就計,讓他去盜竊。
這時,李遮天轉頭看向劉經理,說道:“劉經理,從吳飛天剛纔的過激反應,不丟臉出,究竟誰是原創作者,誰是抄襲者了吧!”
冇錯,眼下,《男兒當自強》火了!
“如何回事?”他問道。
四周的人一個個循著聲音看了過來。
“李先生你好,要不,我們換個處所談談?”
劉經理盯著李遮天,沉聲道:“《男兒當自強》是吳飛天寫的,並且他已經將這首歌賣給寶麗金唱片公司了!你憑甚麼證明《男兒當自強》是你寫的?”
劉經理的神采也是一變!如果信封裡的東西真的是《男兒當自強》,這足以證明吳飛天屬於抄襲抄襲,寶麗金唱片公司從他手裡買來的歌曲底子分歧法……
李遮天嘲笑諷刺道:“幾天不見,你就不熟諳我了。我的歌《男兒當自強》你總熟諳吧!”
“我耍你甚麼了?”李遮天“無辜”道。
咳咳!
忍了又忍,差點忍不住又要去搶!
“那好,我現在就把吳飛天叫來,你們劈麵對證。”
“李遮天!”
“我承認我的反應有些變態,那是因為我被他氣成這個模樣的!我本來就是《男兒當自強》的作者,但是俄然有人理直氣壯地冒充原創作者,劉經理你來講說,如果你是我,你會不會感到非常活力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