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禮物[第3頁/共3頁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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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記得彷彿是一個叫做吳甚麼人寫的歌?”
實在,李遮天的父母要比很多貧民區的人賺的錢更多,李承誌是編輯,蕭芷璿是初中音樂教員,兩人的人為都超越了1500港幣。但是要曉得,他們能夠將李遮天培養成一個哈佛大學音樂係的門生,破鈔也是龐大。眾所知周,學音樂非常費錢,各種樂器都體味,哪怕買不起,也得要租下來。固然,李遮天的母親是音樂教員,但公器私用,必遭人非議,何況蕭芷璿還是一個大陸人!
“我來幫你洗菜!”
“對啊,我們兒子寫的歌就是這首《男兒當自強》!!!”
菲拉格慕被譽為是意大利的女鞋王國,氣勢華貴高雅,合用性和格式並重,以傳統手工設想和格式新奇譽滿環球。每個女人都神馳本身有一雙標緻的高跟鞋,蕭芷璿固然冇有買過這類鞋子,但她明顯對菲拉格慕品牌有所體味!
李承誌一聽歌名,不由愣了一下,“許冠傑新專輯的主打歌彷彿就叫《男兒當自強》?”
李承誌一聽這話,臉上的不快當即消逝了,取而代之的是衝動、獵奇和高興。隻要兒子出息,那比甚麼都首要!!!
李承誌今晚加班,早晨9點鐘才返來。
李遮天將手裡頭的條約遞給她,一邊說:“這是我與寶麗金唱片公司簽訂的條約,我寫了一首歌賣給他們,賺了一萬港幣,同時另有詞曲版稅。以往都是你們給我買東西,我現在贏利了,當然要給你們買禮品!你的禮品是這雙菲拉格慕高跟鞋,爸的禮品是一支派克鋼筆。”
李承誌無法的點點頭。
“是的,媽。給你買了雙鞋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