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九十九章 私有化要約[第3頁/共4頁]
在林風宿世的時候,在2012年以後,特彆是2015年,曾經在納斯達克掀起了一股中概股私有化迴歸的海潮。
特彆需求林風思慮的,是如何考慮讓哪些基金和機構出去。
說白了,此次的結合財團,實在就是變相對流行的又一輪融資,因為時候間隔很近,這根基上就算是流行的pre-ipo融資了。
對於林風而言,這一計謀是必須停止的!
-董事會和賣方達成和談(或者反對,或者重新談一個代價)
按照時候安排,林風估計收回私有化要約的時候應當會在6月擺佈。估計到時候股價應當在20美圓高低。之前30個買賣日的均勻代價不會超越22美圓,林風還要顧及投資者的反應,為了製止讚揚,他決定遵循溢價30%來收買,如許,夢龍私有化的代價應當在28美圓/ADR擺佈。
-同時向股東發放收買檔案(間隔20天)
3、反向股分豆割:公司還能夠采納反向股分豆割的體例縮減登記的股東人數,使得股東人數低於SEC的要求,從而無需持續遞交資訊表露陳述。如果併購方在公司的權益大於其他任何非關聯股東,併購方能夠實施反向股分豆割,發行新的股票,歸併之前幾份舊的股票,同時,這一份新的股票數額將超越最大的非關聯股東持有的權益。
從資金需求量上看,兩種體例冇有太大不同。
當然,從私有化計劃設想上,不必然全數會置換成流行股分,一部分能夠會用利潤的體例回報,但信賴情願參與夢龍私有化的機構,真正感興趣的必定是流行。
上市公司“私有化”,能夠說是本錢市場一類特彆的併購操縱。
普通而言,在納斯達克上市公司私有化,有三種體例:
私有化體例肯定後,就是需求訂價和尋覓投資聯盟機構,募集私有化資金。
夢龍科技(納斯達克證券買賣代碼:LONG)宣佈,董事會收到董事會主席林風等結合建議的無束縛性私有化要約,私有化代價為28美圓每ADR,合每股9.33美圓。這項要約對夢龍科技的估值約莫為26.18億美圓(按總股本計算,若按暢通股計算則為16.2億美圓。如果有回購後冇有刊出的股票,那麼總股本和在外暢通股本就會不分歧)。
夢龍此次的私有化,當然並不是要迴歸A股,而是退市以後與流行歸併。
-私有化完成,股票停止買賣,退市結束(或投票冇通過,私有化失利)
起首海內官方的資金是必必要的,比如一向以來和流行乾係很好的招行旗下的招商局本錢,中行旗下的中銀投資等。
至因而采取第一種長式歸併途徑,還是采取第二種要約收買體例,首要還是看大股東持有股分的數量(投票權)和對私有化計劃的信心(投資人買賬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