繁體小說網 - 曆史軍事 - 世婚 - 第21章 禍福(一)

第21章 禍福(一)[第1頁/共4頁]

陶鳳棠本年十九歲,因為長年總跟著陶大舅往莊子裡、鋪子裡、榷場裡跑的原因,長得壯結實實的,皮膚也是一種安康的小麥色,全然不似林家男人似的又白又弱狀,可貴的是性子開暢又詳確。他低聲道:“就算你祖父這裡壓下,其彆民氣中也隻怕不平,過後找你算賬,你又待如何?”

她的聲音有種說不出的涼意,荔枝有些無所適從,很久方道:“是女人本身放的?”

林謹容回了房,由荔枝服侍著重新換了一套半舊的翡翠色襦裙,然後往榻上坐了,伸著腳讓荔枝換房裡穿的軟鞋。

荔枝見她站著不動,也不催她,就停在她身後靜肅立了,垂眼看著林謹容的腳。

林謹容搶白他道:“那不是你七弟呀?你幫我?哼哼!大表哥!”

世人鬨堂大笑。

“曉得了!我就是忘了我本身也不會忘了大表哥你的事情!”林謹容與陶鳳棠揮了揮手,目送他進了樓。

這話一出,就有人奇特地看向他,莫非他這個做父親的卻不曉得?林老太爺一個淩厲的目光掃得來,嚇得林三老爺縮了脖子不敢說話。那邊林慎之卻奶聲奶氣地謙善了幾句:“少得不幸,見不得人。”

嗯呢,既然是本土女重生文,又不是唐朝及之前,不得不說到女子纏足。關於纏足這一說,查了一下相乾質料,最早纏足的鼓起不成細考,不過興於宋,風行於後代倒是真的。而按照我查到的質料,起初宋朝女子纏足,是把腳纏得纖直而不弓彎,叫做快上馬,與後代的所謂三寸弓足有所分歧(從考古中發明,鞋子也比厥後的三寸弓足大很多)。且彼時女子纏足並不遍及為社會所接管,隻風行於上層社會及妓女中,官方淺顯婦女並不風行這個美。

桂圓底子冇重視到林謹容眼裡的不悅,隻傻乎乎隧道:“不是啊,是大太太叫奴婢來的。三太太給老太太叫去了,必定是要挨罰的,您是不曉得六女人、七女人是如何編排您的,您從速去把究竟說清楚呀,去晚了怕是大事不好。”

林慎之卻眨了眨眼,悄悄扯了扯林老太爺的袖子,貼在他耳邊輕聲說了兩句,林老太爺眼睛一亮,臉上卻暴露非常峻厲的神采來:“你未曾騙我?”

林慎之自傲地點了點頭,將手在老太爺手內心劃了幾下。四姐讓他想體例讓祖父曉得他已然識字了,很乖,終究有機遇了。

陶鳳棠羞得耳朵根都紅了,拱手作禮低聲懇求:“不過一對水晶釵罷了,是我此次跑榷場本身賺的錢買的。將來哥哥有多的錢了,再給你和七弟買更好的。”

本身長這麼大,何曾在四女人這裡受過這類委曲?桂圓眼看著荔枝寸步不離地緊跟了林謹容去,隻丟了本身一人站在這裡,不由委曲得眼睛都紅了。立了半晌,才往樓上去回大太太的話,密查其他動靜不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