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章 樂書[第3頁/共9頁]
凡奸聲動人而逆氣應之,逆氣成象而淫樂興焉。正聲動人而順氣應之,順氣成象而和樂興焉。倡和有應,回邪曲直各歸其分,而萬物之理以類相動也。
大樂與六條約和,大禮與六條約節。和,故百物不失;節,故祀天祭地。明則有禮樂,幽則有鬼神,如此則四海以內合敬同愛矣。禮者,殊事合敬者也;樂者,異文合愛者也。禮樂之情同,故明王以因循也。故事與時並,名與功偕。故鐘鼓管磬羽籥乾鏚,樂之器也;詘信俯仰級兆舒疾,樂之文也。簠簋俎豆軌製文章,禮之器也;起落高低周旋裼襲,禮之文也。故知禮樂之情者能作,識禮樂之文者能術。作者之謂聖,術者之謂明。明聖者,術作之謂也。
樂由中出,禮自外作。樂由中出,故靜;禮自外作,故文。大樂必易,大禮必簡。樂至則無怨,禮至則不爭。揖讓而治天下者,禮樂之謂也。暴民不作,諸侯賓服,兵革不試,五刑不消,百姓無患,天子不怒,如此則樂達矣。合父子之親,明長幼之序,以敬四海以內。天子如此,則禮行矣。
魏文侯問於子夏曰:“吾端冕而聽古樂則唯恐臥,聽鄭衛之音則不知倦。敢問古樂之如彼,何也?新樂之如此,何也?”
子曰:“唯丘之聞諸萇弘,亦若吾子之言是也。”
樂者,以是象德也;禮者,以是閉淫也。是故先王有大事,必有禮以哀之;有大福,必有禮以樂之:哀樂之分,皆以禮終。
君子曰:禮樂不成以斯須去身。致樂以治心,則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。易直子諒之心生則樂,樂則安,安則久,久則天,天則神。天則不言而信,神則不怒而威。致樂,以治心者也;致禮,以治躬者也。治躬則莊敬,莊敬則嚴威。心中斯須反麵不樂,而鄙詐之心入之矣;表麵斯須不莊不敬,而慢易之心入之矣。故樂也者,動於內者也;禮也者,動於外者也。樂極和,禮極順。內和而外順,則民瞻其色彩而弗與爭也,望其麵貌而民不生易慢焉。德煇動乎內而民莫不承聽,剃頭乎外而民莫不承順,故曰“知禮樂之道,舉而錯之天下無難矣”。
答曰:“恐不逮事也。”
平公曰:“音無此最悲乎?”師曠曰:“有。”平公曰:“可得聞乎?”師曠曰:“君德義薄,不成以聽之。”平公曰:“寡人所好者音也,願聞之。”師曠不得已,援琴而鼓之。一奏之,有玄鶴二八集乎廊門;再奏之,延頸而鳴,舒翼而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