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5章 張丞相列傳[第1頁/共5頁]
任敖者,故沛獄吏。高祖嘗辟吏,吏係呂後,遇之不謹。任敖素善高祖,怒,擊傷主呂後吏。及高祖初起,敖以客從為禦史,守豐二歲。高祖立為漢王,東擊項籍,敖遷為上黨守。陳豨反時,敖死守,封為廣阿侯,食千八百戶。高後時為禦史大夫。三歲免,以平陽侯曹窋為禦史大夫。高後崩,與大臣共誅呂祿等。免,以淮南相張蒼為禦史大夫。
嘉為丞相五歲,孝文帝崩,孝景帝即位。二年,晁錯為內史,貴幸用事,諸法律多所請變動,議以謫罰侵削諸侯。而丞相嘉自絀所言不消,疾錯。錯為內史,門東出,不便,更穿一門南出。南出者,太上皇廟堧垣。嘉聞之,欲是以以法錯擅穿宗廟垣為門,奏請誅錯。錯客有語錯,錯恐,夜入宮上謁,自歸景帝。至朝,丞相奏請誅內史錯。景帝曰:“錯所穿非真廟垣,乃外堧垣,故他官居此中,且又我使為之,錯無罪。”罷朝,嘉謂長史曰:“吾悔不先斬錯,乃先請之,為錯所賣。”至舍,因歐血而死。諡為節侯。子共侯蔑代,三年卒。子侯去病代,三十一年卒。子侯臾代,六歲,坐為九江太守受故官送有罪,國除。
魏丞相相者,濟陰人也。以文吏至丞相。其人好武,皆令諸吏帶劍,帶劍前奏事。或有不帶劍者,當入奏事,至乃借劍而敢入奏事。當時京兆尹趙君,丞相奏以免罪,令人執魏丞相,欲求脫罪而不聽。複令人脅恐魏丞相,以夫人賊殺待婢事而私合奏請驗之,發吏卒至丞相舍,捕奴婢笞擊問之,實不以兵刃殺也。而丞相司直繁君奏京兆尹趙君迫脅丞相,誣以夫人賊殺婢,發吏卒圍捕丞相舍,不道;又得擅屏騎士事,趙京兆坐要斬。又有使掾陳劃一劾中尚書,疑以獨擅劫事而坐之,大不敬,長史以下皆坐死,或下蠶室。而魏丞相竟以丞相病死。子嗣。後坐騎至廟,不敬,有詔奪爵一級,為關內侯,失列侯,得食其故國邑。魏丞相卒,以禦史大夫邴吉代。
既行久之,高祖持禦史大夫印弄之,曰:“誰可覺得禦史大夫者?”孰視趙堯,曰:“無以易堯。”遂拜趙堯為禦史大夫。堯亦前有軍功食邑,及以禦史大夫從擊陳豨有功,封為江邑侯。
高祖崩,呂太後使使召趙王,其相周昌令王稱疾不可。使者三反,周昌固為不遣趙王。於是高後患之,乃使使召周昌。周昌至,謁高後,高後怒而罵周昌曰:“爾不知我之怨戚氏乎?而不遣趙王,何?”昌既徵,高後使使召趙王,趙王果來。至長安月餘,飲藥而死。周昌因謝病不朝見,三歲而死。
孝武時丞相多甚,不記,莫錄其行起居狀略,且紀征和以來。
蒼與絳侯等尊立代王為孝文天子。四年,丞相灌嬰卒,張蒼為丞相。
自漢興至孝文二十餘年,會天下初定,將相公卿皆軍吏。張蒼為計相時,緒正律曆。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,因故秦時本以十月為歲首,弗革。推五德之運,覺得漢當水德之時,尚黑仍舊。吹律調樂,入之音聲,及以比定律令。若百工,天下作程品。至於為丞相,卒就之,故漢家言律曆者,本之張蒼。蒼本好書,無所不觀,無所不通,而尤善律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