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華夏第四王朝[第2頁/共3頁]
空桑氏,統治時候:150年,16634--16484BC
靈陽氏,統治時候:400年,17654--17254BC
下川文明的石成品包含細石器和較粗大的打製石器兩類,而以細石器為主。
泰壹氏,統治時候:300年,16934--16634BC
弇茲氏,統治時候:140年,19515--19375BC
泰逢氏,統治時候:440年,19375--18935BC
鄙人川文明中,粗大石器仍占有必然命量。除石核、石片外,東西範例有尖狀器、刮削器、砍砸器、石錘、礪石、磨盤等。此中的石磨盤,能夠用來加工彙集收成的植物籽實。
政治中間又轉移回山西省沁水縣。以山西地區為政治中間的13個朝代,4000年擺佈。即BC19835~16164年。
細石器範例達40多種,有錐狀、半錐狀、柱狀、楔狀和漏鬥狀等各種範例的典範細石核,另有細石葉和各種刮削器、尖狀器、雕鏤器,以及琢背小刀、箭鏃、鋸、錐、鑽等。這批石器的製作技術,秉承了峙峪文明的傳統,又有凸起的進步,為彆的遺址所少見。未發明陶片、磨製石器和彆的農業出產東西。
小南海洞窟遺址:河南省安陽市。時候:BC22000年~9000年。
石鏃用壓抑法出產,有較著的銳尖和周邊,分紅圓底和尖底兩種,與彆的舊石器期間末期遺址零披髮明的比擬,不但數量多,並且製作技術相稱進步。
雕鏤器分紅幾種分歧範例,此中斜邊雕鏤器數量較多,製作邃密,尖刃較著,器形很牢固,頗具利用代價,其工藝為舊石器期間晚期各遺址的同類器所不及。
琢背小刀起首在丁村文明遺址中發明。加工體例是在石片一邊悄悄敲琢,使其變得厚鈍,成為刀背,另一邊沿則保持石片固有的鋒利邊沿,作為切割的刀刃。
以小型石器為主,種類有雕鏤一刮削兩用器、尖狀器、砸擊石核、直刃刮削器、凸刃刮削器、凹刃刮削器、拇指蓋狀刮削囂、石棱和似船底形石棱和裝潢品等,擔當了華北舊石器期間晚期文明的傳統,是華北地區舊石器期間的序幕。
猗帝氏,統治時候:200年,16364--16164BC
出土的多量細石器申明,當時已較遍及天時用了複合東西,包含鑲嵌於木柄、骨柄而成的刀、鋸、短劍及裝柄的弓箭和長矛。因為這批新式東西和兵器的呈現,使社會出產力大大地進步了一步,社會經濟開端了新的奔騰。
大敦氏,統治時候:161年,18055--17894BC
在華北地區,處於新舊石器期間過渡的遺址,以出土藐小石器和率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