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九章 買奴記(3)[第1頁/共3頁]
李永吉現在隻是個十三歲的孩子,未成年這一點本身就是個硬傷,很難立即獲得其他成年人的認同,連買個官身都難。
能夠說,保持雇傭乾係以及主仆乾係的,實際上是社會軌製以及官府權威。社會軌製包含倫理與傳統,也就是社會的普世代價觀,而官府權威則是官體例令。
在李永吉的印象中,清朝固然遍及文盲較多,但那是一個比例,是以天下五億人的團體比例來算的。實際上,清朝讀過書的人在絕對數量上是很多的,並且相對比較集合,比如蘇滬杭等經濟發財地區,讀書人以及認字的人就非常的多。如許看來,隻要本身花點心機,進步點報酬,招舉人老爺不敢說,但招一些粗識筆墨的年青人從戎還是應當能成的。
就是想到這裡,李永吉才決定今後持續買一批十三四歲的孩子過來,這批人他會帶在身邊,跟其彆人分開,專門堆積在一起接管本身的洗腦教誨。
他之前問過了,清朝捐官固然是常態,有專門的機構跟流程,但也不是給錢就行的,人家還得審批。如果你長得太醜,學問太少,或者春秋太小,也是不給官位的。像他如許的春秋,通過捐款當官是不太能夠了,有辱朝廷麵子,最多也就能跟他的便宜老爸一樣,買個監生罷了。
隻要報酬好,後勤好,兵器先進,再跟上必然的教誨,信賴這支軍隊的戰役力絕對不會差!
招募自在人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,不但費錢少招人多,並且因為大要上冇有主奴身份,少了一層輕視,還能招到更多有效的人才,比如能夠招納更多有文明的,讀過書的人。如果隻是費錢招募,而不是買奴婢的體例,那這些高本質成年人的衝突心就會少很多,不至於像明天如許來的這麼少。
當然了,招募隻能招到成年人,對那些孩童,目前還是得靠買人的路子,畢竟孩童多數冇有自主才氣,多是像明天如許被父母家人賣掉換錢的。你也隻要通過買奴婢的體例,才氣通過正規路子獲得這些孩子的統統權。不然的話,如果你是去招募孩子,就算孩子本身同意跟你走也冇用,父母冇同意的話,那這類行動實在就是人柺子了,是犯法的。
在這類環境下,亂世還好,官府權威能夠獲得有力的保障,但如果到了亂世,官府權威就會減弱,那主奴乾係的維繫就首要靠普世代價觀以及店主本身的力量了。
想到這裡,李永吉腦筋裡俄然有了一個比較恍惚的假想,那就是他感覺在現階段,他的團練應當是一支首要靠款項保持的軍隊,這支軍隊的主力,臨時應當分紅兩部分。
說白了,還是李永吉在當代社會呆風俗了,老是風俗講法律,風俗遵循法律,卻冇想到在清朝,法律底子就不健全,並且是有權有勢的人說了算,是不是奴婢,有冇有賣身契,並不是束縛人的首要前提,本身的權勢纔是。看看後代的朝鮮,說是民*主的社會主義,但跟封建王朝有啥辨彆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