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破崙時代的歐洲軍隊[第1頁/共4頁]
法軍首要設備的“1777款”滑膛槍身管長44英寸(112cm),口徑0.69英寸(17.5mm)。全槍長59.5英寸(151cm),比英國槍略輕(重約10磅=4.54kg)。強化了扳機,采取黃銅材質的擊發槽(primingpan),槍管用釦環牢固以便於改換。法國反動期間,對1777款滑膛槍隻停止了輕微的竄改(成為“九年款”yearixmodel)。除了步兵型,此款滑膛槍另有多種變型,用來設備馬隊。這些變型在長度和裝潢上辨彆於步兵型,但是口徑和擊發部分均保持穩定。
下圖:a法軍1777型滑膛槍bixyear改進型c英軍42英寸滑膛槍重視法國槍上有牢固槍管的釦環,便於改換。槍管上麵那根是裝填杆。
步兵是拿破崙期間軍隊的主體。相較於其他兵種,步兵常常接受最大的傷亡,但又常常是決定勝負的關頭。步兵凡是分為三類:淺顯步兵(theinfantryofline,又叫燧發槍兵fusilier);擲彈兵(grenadier);輕步兵(lightinfantry)。擲彈兵會由最為“英勇”“結實”的兵士構成。(小我以為,“擲彈兵”就是重步兵,grenadier隻是稱呼罷了,並不會真的“擲彈”)。輕步兵則由“身材較小”“身行敏捷”的兵士構成。各國對輕步兵有分歧的叫法:法國叫獵兵(chasseurs)英國的叫輕步兵或來複槍兵(rifleman)。前兩類步兵凡是排成較緊密的隊形,從而發揚火力。輕步兵則會構成“散兵線”(skirmishing),己方打擊時,用來擺盪仇敵防備戰線;己方防備時,用以打亂仇敵打擊節拍。
疆場能見度的題目會使環境進一步龐大。最後幾次射擊過後,黑火yao收回的煙霧,異化著成千上萬的馬隊和步兵揚起的灰塵,便構成了所謂的“戰役迷霧”(fogofbattle)。英軍的來複槍兵harris回想到:“打了幾槍以後,我就被本身製造的煙霧覆蓋了,接著我的火伴們會進一步加強這類結果。到最後,我就隻能看到我本身槍口的閃光了。”
不過,即便騎馬,號令仍然需求一段時候才氣達到。一個在批示者看來得當的進犯機會,顛末“傳達”;“軍隊變更”等一係列時候間隔,常常會錯過阿誰最好的機遇。以是傑出的“時候感”(senseoftiming)是一個優良的批示者必備的本質。
當時的步兵大多數設備的都是大口徑滑膛槍,各國滑膛槍的道理構造都冇有太大不同。1740年英國推出的標準步槍(landpatternmusket),身管長46英寸(117cm),口徑0.75英寸(19mm)。七年戰役以後,身管收縮到42英寸(107cm),口徑穩定。與法國的戰役發作後,英國因為貧乏穩定的質料供應來源,轉而責承東印度公司製造了大量的“印度款”步槍(indiapattern)。到1797年,這類39英寸(99cm)身管的滑膛槍已經成為英軍的製式設備。龐大的產量不但滿足了英軍的需求,更設備到反法聯盟各國。1802年,英國軍器部分又推出了新款步槍,但是隻要少量設備軍隊。固然精確性不佳,英國滑膛槍係仍然大受軍隊的歡迎,被兵士們稱作“褐貝絲”(brownbess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