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十一章 永不為奴[第1頁/共4頁]
俗話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,固然練習時候短,楊毅卻信賴三十個新兵應當還是有必然的戰役力的,可瓊斯是這個天下的人,秉承著這個天下的端方,據理力圖了幾句,說他如許兵戈是不對的,是不名譽的,傳出去會對楊毅的名譽形成侵害。
貴族間的戰役是要正端莊經的,是要穿上鎧甲讓兩位騎士老爺先戰役的,如許打群架是冇馳名譽可言的,但是楊毅留了個心眼,隻是說列夫騎士來找他報仇的,要把洛克郡統統的馬都要歸去,卻冇說戰書的事,以是洛克郡的百姓並不曉得列夫騎士下了戰書。
楊毅手裡的戰書非常講求,還燙著金字,的確跟結婚請柬有一比,讓他非常懵逼。
也不曉得誰要讓他們屈就,誰要讓他們為奴,管他那,歸正如許喊很帶勁,因而洛克郡的人潮流般朝著列夫騎士衝殺了疇昔……
看到洛克郡的人如此支撐他,本來有些忐忑的心終究放了下來,贏定了!列夫騎士,敢跟老子叫板,就讓你見地見甚麼叫群眾戰役,老子讓你淹冇在群眾戰役的汪洋大海中……
最為獨特的是,弓箭不能朝著貴族放箭,不能擊殺貴族,隻要貴族能殺貴族,而貴族被俘虜後,能夠用財物把本身贖歸去的……傳聞這是貴族精力,福曼解釋完,楊毅就明白了,這是貴族們庇護本身的一種手腕,商定成俗。
楊毅怕的是列夫騎士偷襲,畢竟洛克郡冇啥軍事力量,就那麼三十多個馬隊,固然被瓊斯狠狠的練了幾個月,可就是一群新兵蛋子,見了血哆不顫抖都不好說,可如果佈陣,麵劈麵的兵戈,那就冇甚麼好怕的了。
對於洛克郡兵士的軍職,楊毅早就和瓊斯籌議了出來,決定摒棄不科學的軍職,而是用後代的軍職,十夫長,百夫長,千夫長,萬夫長,並且每升一級,對應的酬謝就會升一倍,比如一個淺顯的兵士一個月是十個銀幣,那麼十夫長就是二十個銀幣,百夫長就是四十個銀幣……以此類推。
楊毅的這類薪金鼓勵軌製,讓洛克郡的三十個小夥子冒死的練習,隻要升一級,是真的能養家啊,真的就是天差地彆,何況他們是楊毅起家的根柢,隻要好好修煉,今後裁軍了,莫非還能不升官?
福曼去回戰書去了,楊毅把瓊斯叫了出去,奉告他和列夫騎士後天約好了在洛克河,兩個領地停止第一次戰役,不過,楊毅並不想把全數人馬拉出去跟數人頭一樣傻乎乎硬拚,他的設法是本身帶十個馬隊,跟列夫騎士正麵對峙,讓瓊斯帶領二十個馬隊繞到列夫騎士背後,從背後偷襲,並承諾在戰役中冒死作戰向前的兵士,戰後起碼有二十個銀幣的誇獎,誰殺敵最多,誇獎的就越多,還能夠晉升為十夫長。
戰書必定是要回的,楊毅想起後代成吉思汗對花剌子模的使者說過一句特霸氣的話,感覺很應景,挺胸昂首對福曼道:“替老爺我草擬戰書,就寫,你要戰,便作戰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