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8.洗手[第3頁/共6頁]
彩姐挽著的,是我的徒弟。徒弟確切是老了,因為他和我因為年初魏成剛的乾係,我冇能去昆明看望他,上一次見徒弟還是2010年的上半年了。當時候的徒弟固然已經有些老態,卻還能逗鳥下棋,走路固然不及當年的敏捷但是還算利郎。而現在我看到的徒弟,卻在大腿邊的沙發靠椅上,放著一根柺杖,那根柺杖是我客歲看他的時候給他買去的,當時還被他臭罵一頓說他纔不要柺杖這類鬼東西。他也在我前陣子打電話聘請他來見證的時候回絕了,現在他卻不取信譽,出爾反爾,一副老態的坐在我的麵前,用他那種一貫暖和的目光看著我。
我想彩姐和她的閨蜜翻開門並不是因為我答覆很多麼有誠意,而是因為她們現在必須遵循風俗放我進屋找那隻被藏起來的高跟鞋。因而如此這般的折騰了好久,因為結婚當天冇有帶羅盤在身上,還是在我丈母孃作弊的環境下我才找到了鞋子。接著我抱著彩姐下樓,把她扔進借來的寶馬車,然後風馳電掣的趕到了結婚旅店。
2011年的2月18日,那天間隔胡宗仁和付韻妮的婚禮後一個月。我和彩姐穿得漂標緻亮的,帶著戶口本去了民政局。因為我之前有過很多捏造的身份,以是找我真正的戶口本還花了很多時候。領結婚證統統都很順利,除了阿誰登記到辦事員影印我的戶口的時候,看著我的初中學曆,然後看著彩姐的本科學曆,收回一聲嘲笑了以外。那聲嘲笑彷彿是在提示我,我和彩姐在文明上的層次差的太遠,一副好白菜都被豬拱了的感受。
我望著徒弟那種帶著內疚的笑容,內心卻反正不是個滋味。但是我不會再在徒弟麵前表示出我的脆弱,因而開高興心給徒弟踐行。從那今後,我幾近每個月要給徒弟打兩個電話,就算是拿著電話閒談,或者甚麼也不說,我就在聽筒裡聽著徒弟那邊電視裡傳來的聲音,偶然候直到聞聲徒弟的鼾聲後,我才掛上電話。統統很安然,固然鬼事不沾身,我還是有體貼親人的權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