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案中案(34)[第2頁/共3頁]
“屋子寫的是丁經理的名字,可不代表就是丁經理劇組啊。”李縞幽幽的說道。
林素皺著眉頭,“但是有一個首要的題目,丁經理既然已經送了一套屋子,為甚麼還要在這裡購買房產呢?莫非也是要送給常欣他們?兩套屋子是不是有點多了?”
林素更加的迷惑,“張金龍明顯就在品致小區裡,你卻說他冇有和常欣住在一起,那張金龍會住在那裡呢?”
“因為他的教員是張濤,副總經理。”冇有資格,能夠有乾係啊。
“我剛纔問常欣,知不曉得丁經理在這裡有屋子,常欣很較著的向後退了一步,申明她很躲避這個題目,隨後她答覆不曉得,這申明她扯謊了,常欣是曉得這套屋子的,並且不但曉得,這套屋子應當就在常欣的手裡。”李縞大膽的猜想道。
“那這個簡樸。”如果真的在丁經理的屋子裡,對於林素他們來講,倒也不難。
“不簡樸?”林素並冇有發覺常欣有甚麼不簡樸的處所,就是一個普淺顯通的人。
“我不太明白你的意義。”林素搖點頭,李縞說的不清不楚,她有點雲裡霧裡的。
“很輕易解釋,因為常欣不曉得本身的男朋友是丁經理的人,以是在張濤死了以後,常欣驚駭遭到抨擊,就直接離職,比及前期才曉得本身的男朋友已經叛變了。”李縞持續解釋道。
“冇錯,技術部主任的人為的確不低,但不要健忘,她男朋友冇有擔負多長時候的技術部主任就歸天了,之前乾個技術員人為估計也不會太高的。”李縞固然不曉得技術員的人為有多高,但想一想也不會太好。
實在李縞的猜想有點事理,但此中另有很多的縫隙。
“以是你的意義,這屋子實在是丁經理送給他們兩個的。”林素看了看屋子。
“並且你想一下,那但是國企,國企裡講究的就是論資排輩,一個三十多歲的人,便能夠擔負一個部分的一把手,他的前邊應當另有其他的老資格纔對,憑甚麼能夠乾的上呢?”
“丁經理,丁經理在這裡也有一套屋子,你的意義,張金龍住在丁經理的屋子了?不對啊,常欣說丁經理和張濤但是仇家,張金龍如何會住在丁經理的屋子裡呢?”林素非常的迷惑。
李縞拍了拍牆壁,“這裡但是蒼梧區的中間腸段,彆看小區有點老舊,但它的代價可不低,均價都在三萬擺佈,這麼一套下來起碼三百萬,我可不是看不起常欣,她擔負秘書的人為不會太高,最多不過四五千一個月,想要買如許的屋子,難度還是不小的,更何況她已經辭職了。”
“我想應當是冇有題目的。”李縞點點頭,表示就是如許。
當然,常欣也能夠本身去采辦熟食,但這也太偶合了,李縞甘願信賴,張金龍中午來過常欣的屋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