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章 夜奔[第1頁/共3頁]
孫乾出身在清溪縣,幼年時闖蕩江湖很有些名譽,也算是清溪縣出去的人物。清溪縣大半百姓都聽過孫乾的名字,很多人還在其幼年時見過。厥後傳聞孫乾犯了命案,為了遁藏朝廷的抓捕,跑去了洪山湖一帶,落草為寇成了山大王。
已分忍饑度殘歲,更堪歲裡閏添長。
……我們現在連活著都是期望,卻從冇有人看我們一眼,我們隻要一把米,隻要一把米,兒子就不會死,爹孃就不會死,我們之前交了那麼多賦稅,父母妻兒快餓死的時候,那些鄉紳官吏做了甚麼?他們還在城內裡吃喝玩樂,視我們為乞兒,連殘羹剩飯都不讓我們撿……
宋暨召七王世子入京,對許不令動手企圖削藩,已經讓吳王感遭到了懸在脖子上的刀。
朝廷修關隘、養鐵騎、蓄重兵,吸得都是江南、蜀地百姓的血,朝廷的稅賦逐年增加,家中有地步的人家也垂垂難以接受,早已心有牢騷,現在一場大災,往年堆集的弊端全數無所遁形,在短短幾個月全發作出來。
或許吳王掏乾家底、逼迫世家朱門開庫房,能夠幫幾十萬百姓熬過這個夏季,可吳王憑甚麼拚著本身元氣大傷,來給朝廷背這個罪不在他宋思明的大鍋?
豪情彭湃,熱血沸騰,幾句話不偏不倚地戳中了台下世人的把柄。
天下承平,和已經走投無路的他們有甚麼乾係?
朝廷不管,讓吳王本身想體例,吳王自掏腰包、遊說世家朱門,給朝廷補上了稅賦的虧空,但幾十萬張嘴又如何補?
隻因為他姓宋,便要給你這當天子的堂弟掏心窩子?
明天孫乾返來,乾了一件本地百姓想乾卻不敢的事情——殺了張有常一家十二口,掛在了大門上。
起碼在他們溫飽交煎走投無路的時候,是孫乾給了他們一口飯吃,而不是朝廷。
臘月末的傍晚時分,睦州清溪縣萬年鄉,本地裡正張有常的宅邸外,火把的光芒照亮了風雪連天的郊野。
……我孫乾殺人、放火,無惡不作,不是甚麼好人,但我孫乾出世在清溪縣,獨獨不會對不起本身的父老鄉親。你們當年給了我一口飯一碗水,我現在就能還你們一條命。張有常我替你們殺了,朝廷不管你們我來,冇飯吃、冇衣穿我們去城裡搶,去富朱紫家搶,那些本就是我們的,他們纔是強盜匪賊,是他們逼我們的……”
明顯不成能,天下又不是他吳王的!
春季水患產生,清溪縣很多走投無路的百姓,還曾跑去洪山湖投奔,洪山川寨也把人收下了。
已經朝不保夕,他們隻要一把米罷了,朝廷不給,那就給朝廷一把火!焚儘統統的燎原之火!
長年累月積存的怨氣,和朝不保夕的絕望,已經在清溪縣百姓心中達到了頂點。現在天,有人替他們宣泄了這股敢怒不敢言的肝火——孫乾返來了!殺了張有常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