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四章 朱昌惠故事(38)[第2頁/共3頁]
我高中畢業,在當時算是高學曆了。正趕上華亭鎮新辦了糧食加工廠,購買了碾稻機和麪條機,給鎮裡的住民碾稻子,加工麪條。在李走區長的關照下,我被安排進了加工廠,在加工廠當管帳,也幫著稱重,晾曬麪條等。我終究能自主養家了。
第二天一早,我還冇起床,泰換冇跟我告彆就悄悄解纜走了。我想他是不是難堪了,不歡暢了。內心悄悄指責母親不該如許。我給泰換寫信,跟他說:“我不想結婚,你不必為我的事難堪。隻但願我們永久是好兄弟。”
禍不但行,接受不住失子之痛的丁鹹基的父親,腦筋壞了。一天到晚嘴裡嘀嘀咕咕不知在說啥。丁鹹基的母親神思恍忽,她去河邊淘米,滑了一跤,竟把大腿骨跌折了。我姐忍著哀思照顧公婆。她聽婆婆的話,讓丁鹹基的大兒子丁太寶頂了她的班。如許家裡六口人隻靠丁太寶的人為餬口了。這那裡夠呢?母親把承平和曉媚接過來扶養,我們四小我在一起餬口。
泰換竟帶來了幾百塊錢!他把錢交給了母親。母親跟昌英姨去吳家提了親。吳家正愁冇錢給兒子結婚呢,見到錢,一口承諾下來。我母親不放心,說:“我兒子大了,等不得了。我們一手交錢一手交人。”吳家也等不得了,說:“行。日子就定在正月裡。”我問泰換:到底弄了多少錢來,這麼多的錢從那裡弄來的?他笑了笑說:“你甚麼也不要管,隻等著做新郎官好了。”我內心非常慚愧。我要打欠條給他。他說:“二媽,已經給我打了。”
一個禮拜後,泰換返來了。本來母親竟揹著我讓昌英姨給泰換寫了信。讓泰換來想體例,這不是給泰換出困難嘛。我不想讓泰換背承擔。我說:“我不想結婚,我這模樣挺好的。”母親說:“不孝有三,無後為大。你不能做不肖子。”泰換送給母親一套衣料和兩包鍋巴糖。母親打發我把一包糖和她做的一雙棉鞋送給立群孃舅。泰換要跟我一起去,母親拉住了他,說:“下次返來你再去。”
這時黃順棋的一個堂姐的女兒看上了鄰隊的一個吳姓小夥子。可小夥子家窮。他堂姐不太同意,提出了一個前提,要小夥子家蓋三間房,她才同意把女兒嫁疇昔。吳家也有一個標緻女兒,隻要十八歲。吳家放出話來,誰給他家出蓋房的錢,就把女兒嫁給他。昌英姨得了這個動靜,就來跟我們說。我分歧意,因為我大她整整十歲。再說,我家哪有那麼多的錢!可此次母親很果斷。說錢的事不消擔憂。她把我趕出她的房間,與昌英姨在房裡嘀嘀咕咕了好久。她奉求昌英姨必然說成此事。
我擔著魚乾、行李回到母切身邊。母親衰老很多。兩鬢斑白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