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百三十五章 半小時[第1頁/共3頁]
其性未免過於殘暴。
在線旁觀直播的人正在直線上升,關於這場庭審的的群情也開端分散。
“我發問結束。”公訴人轉向審判長,“請法庭重視:案發當晚十二點半,證人鐘俞與男友產生辯論,存在因情感衝動而忽視四周環境的能夠。”
隔壁法庭都被轟動了,麵麵相覷,不曉得這邊產生了甚麼事。
可就差那麼半個小時嗎?或許半小時都不到,這不是鑽法律空子嗎?
審判長反應過來,頓時翻開告狀書,上麵鮮明寫著邱承望的生日是5月9日,這是做不了假的。
公訴人一瞬不瞬看著證人,聽到審判長的扣問,嘴唇動了動,終究道:“冇有。”
就因為半小時之差,這麼個弑親之徒便能夠逃脫法律的重罰?是性命不值錢還是法律不公?
審判長道:“請辯白人持續舉證。”
“審判長,被告人是在與被害人的辯論中脫手,按照證人鐘俞的證詞,被告人與被害人的辯論產生在5月8日案發當晚十一點半擺佈,即被告人是在5月8日十一點半擺佈用廚房的菜刀連砍數刀致被害人身亡,故而被告人殺人當在5月9日零點之前――”
“有。”鐘俞補了句,“不過我冇聽清楚吵甚麼,因為樓上在放電視,不曉得看的甚麼電視劇,也吵喧華鬨的,就聽不大清楚。”
“你聽到樓上辯論是幾點鐘?”
秦聿安閒收回目光,請出第二個證人,鐘俞的男友,他也在十一點半聽到了樓上吵架,與鐘俞所述究竟冇有出入。
旁聽席中鼓譟更甚。
鐘俞細心回想了一遍,必定道:“肯定。我住那邊大半年,根基冇有哪家在十二點後還放電視,就算放也不會放大聲,不然會被罵的。聽到吵架的時候我在吃男朋友帶的宵夜,籌辦吃完宵夜事情,以是時候我不會記錯。”
公訴人表示要扣問證人,“案發當晚十二點半,你與你男友產生辯論時,情感是否衝動?”
法庭外亦是如此。
這時,統統人將目光投向她。
“證人鐘俞,你肯定是零點前聽到樓上辯論?”審判長親身扣問證人。
“舉證結束。”秦聿道,“另有一點請法庭再重視:證人卓誌傑證明被告人出門前曾洗過澡,而他是在淩晨一點見到被告人,也就是說被告人從殛斃被害人,到在被害人寢室裡翻找現金,再到洗個澡,吹乾頭髮,換套衣服,最後騎車出門,約10分鐘後到達網吧,隻要半個小時的時候,時候非常嚴峻,但證人卓誌傑的口述中,被告人表示無非常,這些事情他該當不是在半小時內完成的。”
而旁聽席中的邱家人卻嚴峻又等候地看著秦聿,但願他能穩住,將上風保持下去,直至最後的勝利。
他敲法槌,等法庭溫馨下來,非常嚴厲地扣問秦聿:“你這個身份證影印件是真的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