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九十八章 法律博主[第2頁/共3頁]
往下看才曉得,Rachel明天上午更新了一篇長博,談到的人物,恰是比來跟他們打擂台的林興易。
她雙拳砸在桌上,肝火值極速爬升的時候,陶霖發來一個鏈接,【看看你跟人家的差異。】
“你還真說對了,林興易的筆墨大多是狗屎。”
“!!!!!”
“哦,那你的讀後感如何老是誇他?”
“這迴應當能夠了吧?”她握著雙拳,這已經是第四次重寫了,陶霖之前老是不說到底那裡不對,搞得她隻能幾次重寫,直到明天還冇有通過。
“這些人也過分度。”趙思雨眉頭緊皺,秦狀師隻是實施狀師職責,這些人如何能如此攻殲他,乃至人身攻擊。
徐某某分屍案,是因為濃烈的愛得不到迴應……
不過,林先生,你問過受害者的設法嗎?”
她曉得這個微博主,是一個挺馳名的法律博主,她的微博還存眷了這小我。
“啥?”她點開鏈接,“Rachel?”
趙思雨感受本身找到老是冇通過的啟事了,“你不會是林興易黑吧?”
可惜這些技藝至今尚存,孩子們冇有更好的挑選。
中午放工前,終究再次清算出了一份讀後感。
秦聿遇襲的動靜很快傳遍全部律所,大師紛繁表示體貼,曉得他冇過後,還是有點嚴峻。
……
林先生的報導中為李某的殺人行動打上悲劇色采,這的確是個悲劇,是死者的悲劇,也是李某某的悲劇,更是兩個家庭的悲劇。我不敢說統統人被侵害都能獲得公理,又或者高高在上地說李某用法律手腕必然獲得公理,但是,李某的行動不該被歌頌,這不是傳奇俠義,也不是悲壯的公理,再有近似的環境,也隻會反覆一樣的悲劇。
正想著,陶霖的對話框跳出來,【還是有點不對哦^】
Rachel的很多觀點都非常有參考意義,以她的體味,這個Rachael,如果不是一個很優良的狀師,就必然是個資深法官。
“你也感覺過分?”陶霖道。
陶霖嘖了聲,“我都給你提示了,還不從速去,你不想練習順利結束?不想練習結束前在法庭上發一次言?”
這些人懂不懂法?狀師不管是誰的狀師,隻要傷害到好人的好處就是黑心狀師?狀師又不是保護天下戰役的聖母,打個官司還得大團聚結局才行,今後需求專業人士為他們辯白的時候可彆來找狀師。
趙思雨:“……”你如許,連黑裝路人都不像。
“我還覺得你是林興易的粉絲,會幫他說話呢。”
犯法便是犯法,任何犯法都不能披上溫情脈脈的皮!
就雜技黌舍這件事情來講,這個黌舍不收學費,還包食宿,但是這個黌舍不是公益構造,需求收益才氣保持,以是,黌舍收取門生的人為作為培訓回報,方纔出道的門生支出不高,以是合約年限很長――這就是林先生報導中所指的吃人條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