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免罪[第1頁/共3頁]
蕭瑀乃楊廣妻弟,李淵的表弟,初仕於前隋,後應詔從唐,曆經隋唐兩朝五代君王,在此事上幾近冇有人比他更有發言權了,李恪問這個,蕭瑀出來回話倒也最是安妥。
岑文字是蕭銑舊臣,當年蕭銑受岑文字力勸出降,但最後卻丟了性命,岑文字一向覺著虧欠了蕭銑,對此事耿耿於懷,此番如果能借李恪之意為蕭銑去了罪名天然是最好,
岑文字出列,本就是李恪授意,李恪抬了抬手道:“岑中書所言何事?”
李恪之言一落,年已七十有一的同中書門下三品蕭瑀出列道:“回稟陛下,馮盎一去,隋末時盤據處所的群雄確切是再無一人活著了。”
至於馮盎,雖也是在武德年間降唐,但因為馮盎固然盤據嶺南,但卻始終未加王號,又因為李淵對偏僻的嶺南也不甚正視,故而得以保住了性命。
李績聞得岑文字所言,也當即道:“末將覺得岑相所言甚善,臣附議。”
岑文字道:“隋末群雄,反前隋暴政,終隋末之亂世各有其功,我大唐立國之初,雖有敢抗天威者,但畢竟也是身故事消,臣覺得為彰陛下仁德,顯我大唐刻薄之心,可赦前人之罪,如此四夷聞之,當望風降矣。”
不過大肆興建宮殿畢竟不是功德,這但是奢糜之兆,特彆對於天子而言更是如此,他們本來也擔憂李恪即位以後對勁失色,行事失了分寸,但現在看來,李恪還是曉得輕重的,李世民的交代他也未曾忘了。
但這些人大多因兵亡故於武德年間,就算是憑藉突厥,苟活一時的梁徒弟也不過苟延殘喘到了貞觀二年罷了,餘者要麼是身故國滅,要麼就是降了大唐。
實在就在李恪和蕭月仙議論此事的時候,馮盎就已經死了有段時候了,隻是嶺南相距長安太遠,動靜自馮盎地點的高州送到李恪的手中起碼也要一個多月的工夫。
就在昨日晚間,高州都督馮盎身故之事已經傳到了李恪的手中,馮盎身故,又恰逢旬日例朝,也恰是李恪拿此事說話的最好時候。
比起杜伏威他們,把守恒安的苑君璋和占有嶺南的馮盎就顯得聰明瞭很多。
李恪說著,想了想,接著道:“門下擬詔,傳朕旨意,追贈耿國公馮盎左驍衛大將軍,廣州都督,陪葬獻陵。”
“朕收到嶺南送來的動靜,耿國公馮盎病故於高州,馮盎乃祖父舊臣,國朝宿老,於國有功,朕欲另加追賞,眾卿覺得可否?”李恪端坐於殿上,對殿下的群臣問道。
本來就算隻岑文字提出此事李恪就籌辦允準了,更何況又加了一個李績,李恪聞言,也順水推舟道:“岑中書和懋功所言甚合朕意,那此事便這麼定了。”
李恪所問,不過是個情勢罷了,凡大唐三品及以上大員,不管官職真假與否,在亡故後多會得朝廷追賞,這幾近已是常例,特彆是馮盎這類建國功臣,便更是如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