繁體小說網 - 曆史軍事 - 睡龍 - 第三卷 龍飛鳳舞 第二百三十四章 打槍

第三卷 龍飛鳳舞 第二百三十四章 打槍[第2頁/共3頁]

但是許飛他們卻冇有點野味,按許飛的說法,不是本身親身打到地吃起來有甚麼意義?以是當天的菜全數是素菜,最多也就是炒了盤雞蛋。

*

“許老闆,我看我還是算了吧,我也不會放槍。”劉洋想著太貴,想給許飛省點。

在文藝丹的條記本裡顯現:許飛,男,二十五歲,父親許盛強(tt市市委書記),母親寧華(富景園房地產公司總經理),外公:寧偉(原中心構造部副部長)。從h省來tt市後,不到+城南區當局公事員,然後從辦公室淺顯辦事員乾起,曆任科員、陪酒員、副主任科員、副科級、機器產業園辦理辦公室副主任、主任、原市當局副市長李儒助理、tt市林業局代理副局長、副局長、代理局長。

道。

“劉總,我明天中午還想吃你親手打的野味呢,不會放槍冇乾係,這玩意一教就會,拿到手上就會放訴。槍彈我管夠,明天不打足獵物不返來。”許飛道。

“恰是因為他是市委書記的兒子,以是我們對他還真的不好辦。”文藝丹道。

固然許飛之前從末和華眾實業公司有過來往,但是文藝丹卻對許飛有相稱的體味,由此能夠看出,這個女人,不簡樸!

“噓,如許的事平分開這裡再說,現在我們隻是多看、多聽、少說,把證據找齊。劉洋,你的數碼相機帶來了冇有?這裡風景娟秀,必然要多拍點照片‘留作記念’啊。”許飛道。

因為要停止林業法律,以是許飛正在惡補林業的相乾知識,他不是專業人林業黌舍畢業。之前也冇有處置過林業事情,現在俄然讓他把握一個市局,專業知識地窘蹙讓他感遭到本身的手腳常常被束縛。做起來畏畏縮縮,恐怕違法林業的相乾法律,以是這才專門帶著薑濤。有甚麼環境也能夠籌議著辦。

“每支獵槍放押金五千元,彆的一天的房錢是一千元,槍彈十塊錢一顆。”第二天,許飛想帶著劉洋另有薑濤想去過把癮的時候,在辦事台卻被如許的代價嚇倒了。本身三小我,三把槍就得三千塊,何況另有槍彈,十塊錢一粒的槍彈,比不上金子,但和銀子相差無幾了。

實在這些東西普通的人都用不到,因為每個獵獲小隊都會有山莊裝備的護隊,但是一名護隊一天的用度得五百,再說,許飛本來也不是特地來打獵的。何況跟著許飛,莫非他還不能庇護他們兩個嗎?

前麵的槍聲還是不斷的傳來,許飛他們三個也被槍聲吸引,漸漸的向著槍聲的來源地走去,等翻過一個小山坡,很快就看到了另一處山坡上有些人正在舉槍射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