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人寫作方法&技巧[第1頁/共7頁]
這是我從貼吧複製過來的→_→轉高傲逃殺吧,作者CassaGin
除此以外,另有“情節”和“人物”。隻要搞定這三樣東西,便能夠寫出一篇小說/同人來了。Part.2故事情節隻要一個首要衝突當然是不敷的,在首要衝突從呈現到消逝中間,還需求製造無數個小衝突,使故事飽滿起來,最好能夠跌宕起伏,盤曲古怪、出人料想。簡樸說,就是儘量不要讓人物們如願,在如願前,給他們製造一點費事。比如同學A想找到同窗B,第一次認錯了人,差點受傷,以後才找到(小費事級彆),或者碰到了殺人如麻的同窗C,直接領便當(**煩,慾望冇法實現),諸如此類。另有彆的一種,近似“絕地反擊”,就是明白奉告讀者某小我物的慾望,但不奉告讀者他的各項才氣究竟如何(或者說出來,但要給讀者一種“這個彷彿冇用”的印象,比如七原和典子的仁慈),使他看上去不成能滿足本身的慾望,但是他仰仗本身的儘力、彆人的幫忙,或者碰運氣,終究達成了慾望,出乎讀者的預感,也是一種使故事情節變得出色的體例。(反過來也能夠,本來很輕易達成的目標因為忽視或者不利而冇有達成,即“功虧一簣”,常常用於反派角色)除了這兩種比較根基、常見的以外,另有其他製造衝突的體例,大師能夠自行締造,不過千變萬變,根基的根基是不會變的,那就是儘量不要讓故事生長與讀者的瞻望完整符合
1、籌辦階段Part.1甚麼是小說聽編天下名曲,不即是本身也能寫出曲子來。看過很多畫作,不即是本身也能畫出來。同理,看過很多小說、同人,也不即是下筆就能寫出來――或許有人能譜出曲子、畫出畫、寫出小說,但畢竟是少數,大多數是辦不到的,能夠還會為此感到非常愁悶:腦筋裡的故事明顯很出色,可為甚麼寫出來再讀就一點意義都冇有了呢?就像腦筋裡明顯有個正圓,畫出來卻變成了橢圓一樣。任何事情都是有體例和技能的,不會像它看上去那麼簡樸,當然如果瞭解了的話實在也很簡樸,上麵就來講講小說到底是咋回事,先舉個栗子:小明去糕點店買月餅,很順利地買到,回家的路上感覺肚子餓,因而翻開先吃了一個,最後回家把月餅交給媽媽,統統普通――此乃餬口。小說跟餬口有啥辨彆呢?請往下看:小明去糕點店買月餅,很順利地買到,回家的路上感覺肚子餓,因而翻開想先吃一個,但是小盒子裡除了月餅和防腐劑以外另有一個深色塑料小包,內裡裝著的彷彿是毒品。這個時候糕點店的老闆追了出來,小明拔腿就跑,籌算拋棄他,然後回家報警――此乃小說,因為呈現了“衝突”。當然,隻是舉個栗子,也可以是小明發明老闆娘跟本身老爸有不普通乾係、同窗因貧困在那邊打工,乃至發明通往異天下的通道,都能夠,這些“衝突”、“牴觸”……總之,這個能夠將仆人公從他疇昔的餬口轉移至另一種狀況的“東西”,就是小說的精華,冇有它,小說就很難被稱之為是小說,因為冇有甚麼故事情節(隻是小我觀點……)。這個“東西”可以是因為運氣偶爾碰到,也可以是仆人公的自主挑選尋求,一旦這個“東西”呈現,故事就開端了。甚麼時候結束呢?當這個“東西”完整從仆人公的餬口裡消逝,或者仆人公滅亡的時候。